想給房子做隔溫處理,不知用什麼材料好.聽說可以用隔溫棉.但是這個材料不知有沒有污染. 閉孔發泡材料都不錯,如聚氨酯、聚氯乙稀、聚苯乙稀等發泡板材,質量輕、隔音好、保溫好、價格低。巖棉和苯板 現在我很迷茫,想請教各位精於這方面法律的高手給我個指點。他的家人說離婚要分我父親留給我的房子,還有賣地和院子的錢,她本人還要孩子,不給我,我十分想要孩子,甚至到現在她都不叫孩子單獨和我相處一天...
看了你對婚姻狀況的詳細描述,非常同情,感到你們的婚姻確已亮出現了紅燈。何去何從,我來談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關於離婚問題。 離婚是人生的一件大事,關乎子女和家庭,這我不要多說了。你一定要考慮清楚後再作決定。從你的敘述情況看,似乎感覺到,雖然現在是你妻子家提出了離婚,但是否離婚的主動權還在於你,她們在聲張虛勢。如果你意已決,那麼正好趁女方已經提出,快速解決問題,省得女方反悔夜長夢多。至於財產等盡可能的妥協,畢竟你是男人。而如果你感覺夫妻感情還在,那你就主動去岳父家,接回妻子,好好過日子。
二、關於房產歸屬。 這個問題非常簡單,就是看爭議的房子是什麼時候建設的。只要是2004年底之前建設的,又沒有特殊約定,這房子就是你的婚前財產或者說是你父母的個人財產,且在你們結婚前你父親就去世了,房子也只能是你個人繼承所得的遺產。反正沒有你妻子的分,依法她無權要求分割。
三、關於其他財產。 你告訴我,你在2006年12月將早年父親留的一處臨街的院子賣了4萬圓錢救急。2007年1月,村子裡搞開發,又征用了你家的一些承包地,補償了6萬圓錢。這些雖然都是你們婚後取得的,但不屬於你們的婚後財產,仍然是你的婚前財產。因為院子是婚前的院子,地是婚前你們家的地,與你妻子都沒有關系。當然,如果這些錢都因為家庭生活而開支了,對方就更沒有理由主張權利了。
四、關於孩子撫養。 從你的敘述看,孩子是2007年8月出生的,現在還不滿一歲。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沒有其他重要的特殊原因,依法院判決,孩子的撫養權肯定會歸母親,撫養費你們雙方承擔。對此,最高人民法院的在司法解釋《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中規定得非常明確--“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其實你還要知道,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在哺乳期之內,如果不是你妻子主動提出,你連要求離婚的權利都沒有。不過,對孩子的探望權,你是可以堅決主張的。你妻子不讓你探視,不僅與法不符,而且與情理不容。
先說這些吧,希望你理性地考慮一下,盡量地協商解決,通過協議離婚的方式解決問題,應該是最好的解決方式。有什麼問題,可以繼續詢問。
<ahref=" http://dl.zhishi.sina.com.cn/upload/69/01/74/1255690174.12512017.jpg "target="_blank"><imgsrc=" http://dl.zhishi.sina.com.cn/upload/69/01/74/1255690174.12512017.jpg "border="0"onload="javascript:if(this.width>screen.width*0.35)this.width=screen.width*0.40"></a>一、他的家人說離婚要分我父親留給我的房子. 房子不是你們夫妻雙方婚後的財產,他無權要求分割. 二、賣地和院子的錢有你妹妹的份額,現在你為你妻子治病已經花去超過你們享有人份額了,他們還想分什麼? 三、孩子最終法院判決有誰承擔撫養權,是根據雙方的身體健康狀態、文化程度、經濟條件、良好的生活習慣等等情況,綜合考慮誰對孩子的健康成長有利,孩子就判給誰來承擔撫養權。建議你去詢問下律師!也可以在網上查下婚姻法中的婚後財產,及子女撫養問題, http://www.so100.cn/html/lunwen/falvlunwen/minfa/2006-3/18/200606318020741411114491.htm
你可以看看這個網站!唉,你怎麼那麼倒霉啊,你lp真沒良心,離就離吧。對待那種人就不能太心軟,以後的路子還長著呢。萬事都會有好起來的一天!祝:順利吧!要我看啊,你就得跟他們算清楚。治病的錢也得算清。孩子撫養權讓法律判決吧。人家無情,咱們就別太心軟,現在這年頭就吃了心軟的虧。離吧,要不啥意思,活的這個憋屈,還想啥那,想干什麼就干什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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