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面積:地上約43353m2,地下約1500m2。 根據招標文件,本工程拆除范圍分為以下主要二部分: 第一部分:小高層及毗鄰設施 拆除地上所有結構部分,包括首層結構底板及基礎墊層,但不包括結構柱。小高層共有11棟,建築面積約40000平方米,地下樓高均為10層,屬鋼筋混凝土框剪結構,無地下室。地面以上總高度(包括突出機電小層面)約為28米,其中拆除和變賣公寓內裝置是選擇性項目。 毗鄰的設施有兩棟水泵房,為鋼筋混凝土結構,高約5米,每棟水泵房面積約為76.63m2。 第二部分:會所(選擇性項目) 拆除地上及地下室所有結構部分。包括基礎及基礎墊層。會所總建築面積約4700平方米(地上約3200平方米,地下約1500平方米),結構形式為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
安全及施工管理要求高:工地廢舊材料較多,拆除施工時,嚴格執行《施工現場防火規定》,采取切實有效的防火措施,確保工程的順利開展。參加拆除作業投入的人員較多,必須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確保安全施工的順利開展創造有利條件。 文明施工要求高。由於本拆除區在高檔小區內,小區內有外國人常住,必須全封閉施工區,嚴禁無關人員入內,同時嚴禁施工人員進入擅自進入生活區,所有進出場人員均要配帶出門證,嚴禁無證人員進場施工。拆除時對周圍影響要求絕對控制,主要控制拆除的噪音、拆除過程中的揚塵等,要保證施工不影響生活區正常運營。
內拆:采用人工拆除方法進行拆除。 外拆:會所采用機械拆除,小高層采用人工和機械相結合的方式 拆除或者采用****拆除(詳見專項方案) 地下清障:主要采用機械拆除,人工配合作業。
09年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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