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工人受傷了,、本人與工頭簽的裝修合同上蓋的公司章是假的,該誰負責賠償?怎麼辦 我09年底買的房子要裝修,將裝修工程承包給一家裝修公司,我特意要求要與有資質的裝修公司簽合同,包工頭在裝修合同上蓋了某某裝飾公司的章,簽了他本人名字,並且合同中約定一切工具由裝修公司提供。 結果去年12月底,裝修工人從二樓掉下來,摔成重傷至今為醒,當時的醫藥費也是我墊付的。 上星期我接到法院的電話說,裝修工人把我和工頭告上了法院需要索賠37萬啊(我是第二被告),我去找法院說我是和裝修公司簽的合同為什麼要找我賠啊,法院說某某裝飾公司執照是假的沒有資質,公章也是假的,並拿出了證據我才發現包工頭蓋的章是偽造的。 急問各位我該怎麼辦?工人的醫療費37萬我怎麼負擔?急啊 你是與包工頭簽訂的合同,所以工人是包工頭的工人,從法律上來講,你與他沒有直接的雇傭關系,因而你是第二被告應該不成立. 但因為裝修公司的章是假的,屬於裝修方面的問題可能你很難被受理,也就是說裝修公司不會負責任.早有地方政府出台過相關政策.這方面你可以參考相關文章: http://www.lszx.net.cn/2010/0101/5.html
建議你找個了解法律的人來咨詢下.希望你可以早點解決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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