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和女友外出游玩,回家時發現路邊有一只小狗沒有主人在身邊,凍的一直在發抖十分可憐。於是我和女友決定將它帶回家,可是因為我是和別人合租的房子,所以房東不同意我們養寵物於是就吧它送給了一個好心人那裡。按說事情到這裡就應該完了,可是誰想到今天突然來了個悍婦聲稱是小狗的主人,想要回那只小狗,說要不給她小狗就讓我們賠錢。我就納悶了她自己養寵物自己看護不當造成了寵物遺失,我們好像撫養多日又為其找到一個好人家撫養。按說我這也是做了好事怎麼還要我陪人家錢呢。這一不是我弄丟了她家的寵物,二也不是我偷了她家寵物拿去販賣。真惱火。現在寵物送人了我又要不會來。誰能告訴我現在該怎麼解決。謝謝了 我在線等答案 不理她,這種人是無理取鬧,大不了到公安局去評理咯!! 讓她證明是你撿的那狗 請問她如何證明?無法證明吧 如果她一直騷擾你,你搬家就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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