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10次以下,輕度或中度失水,無中毒症狀者。 (二)重型腹瀉每日10次以上,重度失水及嚴重電解質及酸鹼平衡紊亂,全身症狀嚴重者。 分期 (一)急性<2周 (二)遷延性>2周一2月; (三)慢性>2月。 治療要點 一、飲食原則不必禁食,嘔吐嚴重者一般禁食(水例外)6一8小時,或減少授乳次數延長授乳間隔時間。待嘔吐及腹瀉好轉後才逐漸恢復正常飲食。 如因飲食不當引起的腹瀉,應合理調整飲食,減少甜食,指導喂養。 二、控制感染 (一)病毒性腹瀉不使用抗生素。不能排除細菌感染者可試用黃連素或復方新諾明(smzc0)口服。 二)大腸桿菌用新霉素(neomycin)口服。 (三)痢疾、沙門氏菌用氯霉素口服或注射,丁胺卡那霉素或氨苄青霉素等注射。 (四)空腸彎曲桿菌用紅霉素。或選用其他適當的抗生素。一般用至熱退,全身症狀好轉及腹瀉停止後2-4天為止;或至糞便培養陰性為止(每日一次,連續二次)。 (五)阿米巴或其他原蟲可試用滅滴靈(甲苯咪唑),按體重每次5-10mg/kg,每日三次口服。 三、液體療法 (-)第1個24小時補液量按體重每公斤計算,輕度120一150ml,中度150-200ml,重度200-250ml。全量1/2在前8小時內注人,余1/2在後10一16小時注完。 (二)液體成份:等滲脫水或在無化驗條件時可用1/2張液(如3:2:1液可等滲nacl與5一10%葡萄糖各半之混合液);低滲性脫水用2/3張液(如4:3:2液);高滲性脫水(血鈉>150mmps/l)用i/3張液(如2份糖加1份鹽液)。 (三)脫水嚴重者在輸液開始頭半小時內(只限半小時)可用選定的混合液快速滴入,以補充血容量,最高速度可達(但不宜超過)1ml/kgmin,以後可適當減慢。 (四)第2天及以後補液,用4:1維持液。如腹瀉失水仍嚴重或好轉後又加重,可按當時情況重新制定補液方案。 四、有嚴重酸中毒者,應按下列計算公式另行補鹼,不必從混合液中扣除。 (18一測得co2cpmmol/l)×0.7體重(kg)=所需鹼性溶液的mmol數。 (11.2%乳酸鈉1ml或5%碳酸氫鈉約1.8ml各含溶質1mmol) 五、有低鉀腹脹,如在治療前4小時內有過尿,可用kcl0.1-0.2/kg加於液體內滴注,濃度不超過0.3%,時間不少於6小時滴完。或用kcl.2-0.3/kg·d,分2-3次口服。 六、低鈣抽搐可用5一10%葡萄糖酸鈣10ml/次靜脈慢注或滴注,必要時重復(半量)一次。cacl2用量減半。 七、對症治療收斂、止瀉、鎮吐等傳統或經驗有效藥物可適當分別選用。如乳酸鈣片,魯米那,消炎痛,次碳(硝)酸秘,阿司匹林,654-2,冬眠靈,苯海拉明,潘生丁等。易蒙停(鹽酸咯派丁胺),也可適當選用,每次0.1/kg,最大0.5-0.8/kg·d。 八、全身情況好轉,失水矯正,大便每日四次以下,糞便性狀正常可以出院。 回答:2007-06-2117 著涼了也可能吃的東西腸胃不適應 用七珍丹吧 少上一页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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