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家有一小狗,不養了。可是警察總是天天打電話,要求交回准養證。我這個朋友比較馬虎,准養證就是找不到了。警察還非要他去所裡寫一個證明,證明這個證丟失了。這讓我朋友很疑惑,有必要搞這麼復雜嗎?還是其中有什麼隱情呢? 1、找有授權能開公安認的免疫證的開免疫證,開證費30元/張,疫苗費用另計。 2、到住地的轄區派出所領一式二份的養狗申請書。 3、按申請書上要求的項目填好。 4、照一張兩寸的家裡小狗相片(我帶小狗去照相,相館不讓照,是自己放飯台上拍的,嘿嘿),要求最好是有頭有尾的,沖洗時注意沖成四張(正好一版,用掉三張,一張可以自己留下放錢包)橫向的兩寸相(可免粘上養狗證時警察對你相片的不滿)。 5、去在地居委會簽同意並讓他們幫你蓋上公章(注意最好事先打電話一下,因為公章都是社區居委會的主任手裡的,確認她老人家在再去會比較省時間)。 6、蓋完居委會的章後帶申請表和免疫證回到轄區派出所簽同意並讓他們幫你蓋上公章,這時派出所會收去一張你的申請表,只留下一份申請表,還有免疫證也會還給你。(同樣注意最好事先打電話一下,因為這種事通常是要所長簽同意的,所以確認一下他老人家在再去會比較省時間)。 7、帶上你蓋好兩個章的申請表及免疫證去市治安支隊,在秀靈路六醫院往北那段路上的東邊,電話3142559先問一下有沒有人會比較省時間。 8、在治安支隊的四樓的二大隊辦公室交表、交免疫證,他會開給你一張1000元的財政收費單,去到秀靈明秀西路口的工行交錢,注意在工行那裡要排號的時候是排對公業務。 9、交完錢拿單回治安支隊交回,他們就會給你一個鋁牌牌和一本養狗許可證了,哈,從此你的小狗就受南寧公安保護了,:),可以放心帶出來了,當然,是允許帶狗狗去玩的地方哦 駕駛員如何辦理年度審驗手續? 1、駕駛員准確填寫年審表,加蓋注冊單位公章; 2、准駕車型為a、b、n、p的駕駛員需在年審表上粘貼照片,到本市指定的醫療機構參加體檢; 3、凡年齡超過60周歲持有准駕車型a、b、n、p駕駛證的駕駛員審驗時,須到車輛管理所注銷a、b、n、p准駕車型記錄。同時,需辦理核檔換證手續; 4、駕駛員持年審表、駕駛證、駕駛員管理卡到所屬支隊門事辦理年審簽章手續。
http://www.e110.info/infos/info.jsp?iid=423
各區縣交通支隊辦公地址和聯系電話
和平支隊和平區山西路崇仁裡12號23398244 河西支隊河西區洞庭路復印紙廠對面28115853 河東支隊河東區張貴莊路55號增1號24661630 河北支隊河北區建昌道泗陽道9號26320004 紅橋支隊紅橋區西站新春街16號27716996 南開支隊南開區雅安道13號27369994 東麗支隊津塘路龍庭路汽車站旁24390550 西青支隊寧發別墅3號樓23961000 津南支隊津岐公路2號28395672 北辰支隊外環線引河橋東側100米26390439 塘沽支隊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洞庭路4號25321420 漢沽支隊友誼路平安裡67123380 大港支隊世紀大道24號63220820 靜海支隊靜海縣津德路8號28942223 寶坻支隊津圍公路12號29241356 薊縣支隊薊縣城區西外環29142821 武清支隊楊村鎮武清區法院南300米29342024 寧河支隊橋北鎮69591502 天津鐵廠交通隊河北省涉縣(0310)3973295 機場交通隊機場公安處四號院24902730 天津港交通隊新港二號路25792512 油田交通隊三號院225922010 天津石化交通隊津港公路與石化路63804076 渤海石油交通隊塘沽區25808322
車輛車務管理手續
(發布時間:2003-02-25)
一、新購機動車申領牌證手續
(一)按要求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表》(只填前四項)。 (二)持購車發貨票或部級車輛調撥單的原件及復印件(進口車如系外文發票,應附譯文並加蓋翻譯單位公章及翻譯人簽章)。 (三)持繳納車船使用稅的稅票。 (四)持繳納車輛購置附加費的憑證(正本或附聯)。 (五)持投保第三者責任險的保險單。 (六)進口車還須持有海關《貨物進口證明書》或公安、工商、海關《沒收證》及商檢證明。 (七)單位的客車、摩托車(含輕便摩托車)須持有市社控辦開具的上照證明,大客車須持有市建委客車分配辦的上照證明。 (八)申領外籍專用號牌的,還須持市公安局外管處核發的《外事用車牌照申領批准、延續使用通知書》。 (九)機動車檢驗合格報告單。 (十)單位的車輛,應持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及復印件;私人的車輛,應持有本人身份證件、戶口簿及復印件。
二、辦理汽車變更單位名稱、地址手續
(一)按規定填寫《機動車變更、過戶、改裝、停駛、復駛、報廢審批申請表》,並加蓋單位公章及所屬區、縣交警支、大隊車務章。 (二)上級單位的批復更名文件(只限變更名稱的)。 (三)該車行駛證、標准照片、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及復印件。
三、辦理汽車市內過戶手續
(一)按要求填寫《機動車變更、過戶、改裝、停駛、復駛、報廢審批申請表》,並加蓋雙方單位公章及原車主所屬區、縣交警支、大隊車務章(如屬內部調撥,還須加蓋雙方上級單位公章、財務章及本單位財務章),並貼有該車發動機和車架號拓印碼膜。 (二)經車管所檢驗、核檔並在申請表上加蓋"同意交易"章。 (三)本市指定的機動車交易市場的交易票據。 (四)單位的車輛需買賣雙方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的復印件和經辦人身份證件及復印件,如系客車、摩托車須有市社控辦的上照證明。 (五)私人的車輛需有買賣雙方身份證件、戶口簿及復印件。 (六)本車行駛證及標准照片。 (七)屬本系統內調撥的車輛,須蓋雙方單位公章、財務章和足以證明系統內調撥的上級證明書。 (八)法院裁定過戶的車輛,須出具《裁定書》、《調解書》、《判決書》及《協助執行通知書》。 (九)法院裁定拍賣的車輛,須出具拍賣發票及裁定拍賣證明。
四、辦理機動車轉籍出市手續
(一)按規定填寫《機動車變更、過戶、改裝、停駛、復駛、報廢申請表》,並加蓋雙方單位公章(屬於私車的,車主簽名)和所屬區、縣交警支、大隊車務章。 (二)經車管所核檔後,加蓋同意過戶章。 (三)本市指定的機動車交易市場的交易票據。 (四)屬於經濟賠償、財產分割、繼承等發生所有權轉移的車輛,出具人民法院的判決書(或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五)漏檢的車輛,須持機動車檢驗合格報告單。 (六)本車的行駛證及號牌。 (七)賣方為單位的,須持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及復印件;賣方為個人的,須持身份證件、戶口簿及復印件。 (八)經辦人或買方需帶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五、辦理駕駛證初領手續
(一)按規定填寫的《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一份和《駕駛員管理表》兩份。 (二)交驗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護照等),外國(地區)人還應交驗一年以上的居留證件。 (三)持合格的《駕駛適應性檢測報告書》。 (四)合格的交通法規與相關知識考試試卷。
六、辦理駕駛證變更手續
(一)到所屬區、縣交警支、大隊領取《機動車駕駛員變更申請表》,按規定填寫後加蓋所屬區、縣交警支、大隊車務章。 (二)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張。 (三)本人駕駛證。
七、辦理駕駛證轉籍出市手續
(一)到所屬區、縣交警支、大隊領取《機動車駕駛員變更申請表》,按規定填寫後加蓋單位公章及所屬區、縣交警支、大隊車務章,並提出落戶底卡。 (二)按期參加審驗的駕駛證。
八、辦理外省市核發駕駛證轉籍入津手續
(一)市勞動局或人事局調令或戶口管理部門准遷證。 (二)按規定填寫的《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和《駕駛員管理表》。 (三)持合格的《駕駛適應性檢測報告書》。 (四)外省市車管所轉籍來的完整檔案。 (五)本人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六)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張。
九、辦理駕駛證遺失補證手續
(一)如原駕駛證記錄有效期為四年的,需到所屬區、縣交警支、大隊領取《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並持合格的《駕駛適應性檢測報告書》。否則不需此項。 (二)到所屬區、縣交警支、大隊領取《機動車輛及駕駛員遺失補牌證申請登記表》,並按規定認真填寫。 (三)在交通安全報刊登的證明。 (四)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五)按公安部規定,30天以後取證。
十、辦理補領行駛證
1、《補領、換領機動車牌證申請表》; 2、《機動車登記業務流程記錄單》; 3、機動車屬私人所有需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屬單位所有需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並且單位出具委托書和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需用a4紙) 4、《機動車登記證書》;未領取《機動車登記證書》的需《機動車技術參數核查表》; 5、機動車標准照片; 6、《遺失牌證公告申請》。
十一、辦理申領或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
1、《補領、換領機動車牌證申請表》; 2、《機動車登記業務流程記錄單》; 3、《機動車技術參數核查表》; 4、機動車屬私人所有需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屬單位所有需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並且單位出具委托書和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需用a4紙) 5、《機動車行駛證》; 6、《機動車登記證書》丟失後補領的,還應交《遺失牌證公告申請》; 7、查驗車輛。
十二、有車單位注冊
(一)填寫《有車單位注冊表》、《界內單位交通安全責任制基礎情況檔案表》、《年度交通違章、交通事故控制指標表》、填寫交通安全責任制單位法人保證書; (二)以上表格及法人安全保證書並加蓋單位公章; (三)租房協議(房本)、法人代碼證書、身份證、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 (四)所屬區、縣交警支、大隊宣教科(組)駕協工作站審核登記、建檔; (五)所屬區、縣交警支、大隊宣教科(組)辦理有車單位注冊。
十三、機動車申領牌證後落戶
(一)車主持機動車登記表(黃表)及復印件; (二)該車行駛證; (三)所屬交警支、大隊宣教科(組)駕協工作站(組)登記、建檔; (四)所屬交警支、大隊宣教科(組)門事審核辦理落戶手續。
十四、機動車檢驗
(一)填寫合格的機動車檢驗表; (二)加蓋所屬單位公章; (三)所屬交警支、大隊駕協工作站(組)進行初檢; (四)所屬檢測線驗車; (五)持機動車檢驗表、車輛檢驗合格報告單,到所屬區、縣交警支、大隊宣教科(組)門事辦理車務手續。
十五、車輛牌照遺失補制
(一)按規定填寫《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遺失損毀補證申請表》; (二)加蓋單位公章及所屬區、縣交警支(大)隊車務章; (三)本車行駛證; (四)若補取一副號牌還應開據單位證明信,由所屬支(大)隊宣教科(組)簽署意見; (五)登報聲明證明信; (六)經車管所審核後,領取《補制機動車號牌登記、取牌單》; (七[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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