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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眼睛看物體變紅顏色?

 推 薦 文 章
更新時間:2022-05-18
孩子功課重,偶爾說遮住左眼,右眼有時看東西發紅。什麼原因呢?
 
兔子眼睛的顏色與它們的皮毛顏色有關系,黑兔子的眼睛是黑色的,灰兔子的眼睛是灰色的,白兔子的眼睛是透明的。那為什麼看到小白兔的眼睛是紅色的呢?這是因為白兔眼睛裡的血絲(毛細血管)反射了外界光線,透明的眼睛就顯出紅色。


兔子的眼睛有紅色,藍色,茶色等各種顏色,也有的兔子左右兩只眼睛的顏色不一樣.或許因為兔子是夜行動物,所以它的眼睛能聚很多光,即使在微暗處也能看到東西.另外,由於兔子的眼睛長在臉的兩側,因此它的視野寬闊,對自己周圍的東西看得很清楚,有人說兔子連自己的脊梁都能看到.不過,它不能辨別立體的東西,對近在眼前的東西也看不清楚。灰兔子的眼睛是灰色的。小兔是有各種顏色的,它們的眼睛也是有不一樣顏色的。那是因為它們身體裡有一種叫色素的東西。含有灰色素的小兔,毛和眼睛就是灰色的;含黑色素的小兔,毛和眼睛是黑的。小白兔身體裡不含色素,它的眼睛是無色的,看到的紅色是血液的顏色,並不是眼球的顏色,所以它的眼睛自然就是紅色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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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比較復雜,給您一篇文章,請參考:

【原文出處】內蒙古民族師院學報:哲社版
【原刊地名】通遼
【原刊期號】199401
【原刊頁號】70-75
【分類號】h1
【分類名】語言文字學
【作者】許光烈
【復印期號】199504
【標題】漢語詞的理據及其基本類型
【正文】內容提要:本文對漢語詞的理據進行了初步的探討。認為漢語中的大部分詞具有理據性,論述了詞的理據性與任意性、詞的理據與詞源、詞的理據與語義結構的關系;同時對漢語詞的理據類型做了分析歸納,將漢語詞的理據分為摹聲、語源、特征、替代、典故、簡縮、禁忌等七種基本類型;在此基礎上論述了漢語詞的理據研究的意義。詞的理據的研究,如果從古希臘的“本質論”和“規定論”的論爭算起,至本世紀,已有兩千多年的歷史了。蘇格拉底(sokrates)等“本質論”者認為,名稱和事物之間具有內在或自然的聯系,名稱取決於事物的本質;亞裡士多德(arlstoteles)等“規定論”者認為,名稱和事物之間沒有內在或自然的聯系,名稱取決於約定俗成。中國古代的孔子、孟子、班固、劉熙都傾向於本質論;老子、墨子、楊朱、荀子都主張規定論。經過實踐的檢驗,“規定論”為越來越多的學者所接受和發展。詞是事物的名稱和標志。事物的名稱既然是人們“規定”的,因而用什麼詞去稱呼什麼事物,總要有一定道理(理由或依據)。所謂詞的理據,或稱詞的“內部形式”、“詞源結構”、“詞的命名義”(1),指的是詞義形成的可釋性,也就是某一語音形式表示某一意義內容的原因或根據。結構主義的“義素分析法”實質上就是利用“義位”篩選法去解說詞的理據。研究詞的理據,對於闡明事物或現象的“得名之由”,認識詞與詞之間的聯系、詞義演變和發展規律,對於創造新詞和編纂詞典,有著重要的意義。現代語言學研究中,在理論上有關詞的理據的許多問題已經比較明確了。比如:詞是語言的符號,具有任意性,名稱和事物之間沒有必然的聯系;一般地說,詞有理據性,特別是在一定語言基礎上產生的再生詞尤其如此,原始名稱的理據是隱晦的等等。但是,迄今為止,詞的理據研究,還很少深入到具體的語言領域進行系統研究和解說。漢語詞的理據研究就處於這種狀態。本文就准備對漢語詞(主要是再生詞)的理據問題進行初步的探討。一、漢語詞的理據研究1.1在漢語裡,除了原始名稱,大部分詞的內部形式都具有可釋性。例如:“熊貓”又稱“貓熊”,因屬貓類狀似熊而得名。“企鵝”由於“立時昂首如企望狀,故名。”(《辭海》)這就是“熊貓”、“企鵝”兩個詞的理據。詞所以具有理據性,因為詞與其所標志的事物聯系著。孫常敘先生說:“……詞和它標志的事物的本質是沒有必然聯系的”,“……但是新詞的命名不是和它所標志的事物毫無關系的。叫做‘自行車’、‘腳踏車’,叫做‘取燈’、‘洋火’、‘火柴’是有它的緣由的……”(2)孫先生的看法為我們探討詞的理據提供了重要依據。索緒爾指出:“我們是給事物下定義,而不是給詞下定義……。”(3)如果脫離了與事物的聯系,詞的理據將是無法捉摸的。1.2漢語詞的理據研究有著悠久的歷史,其萌芽階段最早可追溯到春秋戰國時期。如孔子(前551—前479)的“政者,正也”、(4)孟子(前372—前289)的“校者,教也”、(5)墨子(前478—前392)認為名“無固是(實)”(6)、荀子(前313—前328)認為“名無固宜,約之以命,約定俗成謂之宜,異於約則謂之不宜”;(7)再如,漢代許慎的《說文解字》、劉熙的《釋名》,清代翟灏的《通俗編》、錢大昕的《恆言錄》、段玉裁的《說文解字注》、王念孫的《廣雅疏證》、王引之的《經義述聞》,近人劉師培的《物名溯原》、《物名溯原續補》、章太炎的《文始敘例》、梁啟超的《國文語源解》、楊樹達的《字義同源於語源同例證》,今人王雲五的《新名詞溯源》、張維思的《語源蠡測》、俞敏的《古漢語俚俗語源》等等,分別從不同的角度或多或少地涉及了漢語詞的理據問題,為我們留下了寶貴的經驗。當然,這些著作主要涉及古漢語詞,而關於現代漢語詞的理據的研究方面,目前尚無專著問世。近年來,孫常敘先生、張永言先生、張志毅先生等曾先後涉及此領域。1.3漢語的詞具有理據性,也具有任意性,這是同一事物的兩面。“葵花”又叫“向日葵”、“朝陽花”、“轉日蓮”,這是詞的任意性問題;而“向日葵”、“朝陽花”皆因其圓盤形頭狀花序常朝太陽而得名,“轉日蓮”則因其圓盤形頭狀花序似蓮蓬而又隨太陽轉動而命名,這是詞的理據性問題。再如,普通話的“花生”,濟南稱“長生果”、溫州稱“落花生”、昆明稱“花松”、梅縣稱“香豆”……,也是對理據性和任意性關系的最好诠釋。詞是個音義結合體,任意性指的是音義結合問題,理據性指的是詞義形成的道理或依據問題。聲音和意義的結合是任意的,而用什麼聲音去稱呼什麼事物又是有道理的。詞的理據性和任意性就這樣矛盾統一在一起。我們不能用詞的任意性去否定詞的理據性,也不能用詞的理據性去否定詞的任意性。1.4漢語詞的理據和詞源有著密切聯系。因而詞的理據又稱“詞源結構”。所謂詞源,指的是詞的起源或歷史來源。有的詞源研究可以給解說詞的理據提供一定的線索,有的就解說了詞的理據。例如:白丁:《唐書》“衣黃者聖人,衣白者山人。”就是說做官的衣服有各種色彩,平民的衣服是白色的。因此,老百姓被稱為“白身”、“白丁”、“白民”。(胡式钰《語窦》)虜瘡:即天花。據晉葛洪《肘後備急方》載,天花是在漢代的一次戰爭中,從俘虜中傳播來的,為此又稱“虜瘡”。但是,並非所有的詞源研究都揭示了詞的理據。例如:紙老虎:《水浒全傳》第25回,潘金蓮罵西門慶:“閒常時,只如鳥嘴賣弄殺好拳棒。急上場時,便沒些用,見個紙虎,也嚇一交。”這可能是“紙老虎”一詞的原形。1904年5月,陳獨秀在《安徽俗話報》第4期發表文章,內稱“那個腐敗的俄鬼,不過是紙老虎,有什麼畏懼他呢!”這是最早使用“紙老虎”的一例。後來,1922年12月,蔡和森發表在《向導》13期上的《革命中的希臘》一文,也稱英國及其代理人是“被民眾業已戳穿的紙老虎。”1946年8月,毛澤東同志在陝北延安同美國記者安娜·路易斯·斯特朗談話中談到,“一切反動派都是紙老虎”。此後,這個用以指外表強大凶狠而實際空虛無力的人或事物的“紙老虎”一詞便家喻戶曉了。觀止:《左傳·襄公二十九年》載:吳季札在魯國觀樂,見舞《韶shuò@①》者,曰:“德至矣哉,大矣!如天之無不帱也,如地之無不載也,雖甚盛德,其蔑以加於此矣!觀止矣!若有他樂,吾不敢請已。”後因以“觀止”稱贊所見事物盡善盡美,無以復加。雞尾酒:英語cocktail的直譯,指幾種酒加果汁、香料等混合起來的酒。詞的理據研究借鑒詞源研究,但二者不是同一的東西。詞源一般重在考釋詞的起源或歷史來源,而不去解說詞的內部形式。在詞源研究中,有所謂“俗詞源”或“民間詞源”,如“何首烏”,傳說一位姓何的老者吃了此藥而白發轉黑,由此得名。“虎跑泉”,傳說一只老虎用爪刨地得此泉,因而得名。俗詞源多為牽強附會的推測或傳說,不能視為詞的理據。1.5漢語詞的理據與詞的性質和詞的語義結構密切相關。詞是一種音義結合體,聲音是它的外部形式,意義是它的內部形式。聲音和意義“合二為一”,缺一不可。石安石、詹人鳳說:“語音和語義好比一張紙的兩面,不管如何裁剪總有兩面。語音是形式,語義是內容。”(8)所以,任何一個詞都必有聲音,也必有意義。如“春風”,chūnfēng是聲音,“春天的風”是意義。“阿q”,kiù是聲音,“魯迅小說《阿q正傳》中的主人公”是意義。在語言中,沒有聲音的意義和沒有意義的聲音都是不存在的。也正是這個原因,不同的聲音和意義結合就會構成不同的詞,就有不同的理據。在漢語裡,“教室”和“教堂”是兩個事物,前者是“從事教學活動的屋子”,後者是“從事宗教活動的房屋”(“房屋”在這裡引申為“場所”)。“作者”和“作家”也可做類似分析。現代語言裡,由於大部分詞都是在原有語言基礎上利用一定的語素按照一定構詞方式組合起來的復合詞和派生詞,因而都有一定的語義結構,語素“教”含有“教導(或教育)”和“宗教(如佛教、伊斯蘭教)”的語義,“室”和“堂”語義近似,分別有“屋子”和“房屋”的語義,所以,“教室”和“教堂”是不同的語義結構。詞的語義結構是解說詞的理據的基礎。但詞的語義結構的分析是個異常復雜的問題。語言隨著社會的發展而發展,在語言發展的長河中,許多語素或詞由單義轉為多義,由本義分出轉義,或者發生了種種的變化。例如:“飛”(fēi)的本義是鳥或蟲類鼓動翅膀在空中行動。(《詩經·小雅·鴻雁》:“鴻雁於飛”)。後來用於比喻“物體在空中飄蕩或行動”,用於形容“在高空中”、“速度快”,以及用於表示“突然的”、“無根據的”的意思,所以當我們考察“飛雪”、“飛橋”、“飛奔”,“飛禍”、“流言飛語”(又作“流言蜚語”,“蜚”與“飛”通假)等用“飛”構成的詞語的語義結構時,就要具體分析“飛”的本義和轉義,這樣才可能正確解說它們的理據。解說詞的理據所遇到的語義問題,當然不只這些。這裡只是舉例而已。二、漢語詞的理據的基本類型2.1詞具有理據性,不同的詞理據不同。但是,在總體上,可以根據詞義構成的道理,給詞的理據分類。這種分類,能給解說詞的理據提供一定的依據。張志毅先生從普通語言學的角度提出了詞的理據的三種類型(自然型、習慣型、自然兼習慣型)(9),這對於語言詞的理據的分類有一定的借鑒作用。但對具體語言來說,又是不完備的,因為每一種語言都有自己的特點。具體語言的詞的理據分類必須從這種語言的實際出發,才能得出科學的分類結果。2.2據初步考察和分析,漢語詞的理據主要有如下類型:2.2.1摹聲摹擬聲音給事物命名。如“布谷”、“知了”、“蝈蝈”、“蛙”……,都是摹聲。楊樹達《高等國文法》:“即足而鳴者呼之曰雀,錯錯而鳴者呼之曰鵲,亞亞者謂之鴉,岸岸者謂之雁,他如貓、鴨、蟋蟀、秦吉了之類,皆以其物自身所發之聲為其物之名。”在漢語裡,有許多表事物的聲音的象聲詞,如風聲(嗚嗚、呼呼)、雨聲(嘩嘩、嘀嗒)、雷聲(隆隆)、狼嗥聲(嗷嗷)、狗叫聲(汪汪)……,這種象聲詞的摹聲就是詞的理據。這種類型早在《詩經》中就有所反映,如“關關雎鸠”、“坎坎伐檀”、“伐木丁丁”等。感歎詞實際上也在摹聲,如“哈哈”、“哎喲”、“啊”、“唉”等等,它們的理據都屬於摹聲型。音譯外語借詞,是摹仿其它民族語言詞的聲音,如“巧克力”(英chocolate)、“莫斯科”(俄mockba)。這些詞不屬於漢語的摹聲型,我們不能根據其聲音去推知它們的理據。2.2.2語源型有些事物、動作、性狀是用與其相關的事物、動作、性狀的名稱通過意義類比、聲音轉化而得名的,從而形成了詞與詞之間語義語音的淵源關系,也明顯地標示了詞的理據。例如:跟:源於“根”。《說文》:“根,木株也。”《釋名·釋形體》:“足後日根,在下方著地,一體任之,象木根也。”(“跟”與“根”同屬見母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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