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5000大洋買來一條 可它一點不聽話 點它也沒反應 只會走來走去自己亂叫 還要吃狗糧 我哪裡有rmb給它買啊 狗又不會說話 你踢他他只有害怕罷了 更增加對你的敵意 有用沒 你把人打了人還能罵兩聲呢 狗嘞 害怕跑了 以後膽小的更厲害 根據我的個人經驗,狗的死法實際上跟人大體一樣。除了無疾善終,要麼給車撞死,要麼給人打殺,要麼因病謝世,要麼凍死餓死……。在狗的種種“非正常死亡”事件中,我目睹最多的是給人打死吃肉。“狗肉滾三滾,神仙站不穩”。
家鄉曾有句順口溜“偷貓偷狗不是賊,逮到就是一頓捶”,偷與被偷者只存在結個人私怨的可能,不僅不關涉法律責任和道德批判,得手的還會在狗肉燒熟後禮貌地分一條後腿給左右鄰居。“偷”並不真正謂之偷,換個說法叫“打”----打獵的“打”。
大前年回家,見一家狗肉館玻璃門寫有兩行朱漆大字“長年收狗 死活都要”,鮮紅淋漓,語氣甚是決絕。從另一個側面看,商品經濟一經搞活,私有財產一旦得到明確保護,潛移默化影響到民眾的法制意識,“偷貓偷狗不是賊”的共識漸成過往。同時社會分工的規律也在狗肉貿易中顯現----專業打狗行當派生了。
很久以前讀過一篇小說,主人公手刃跟尾狼的一段----身形騰挪,手起刀落----漂亮極了!堪比我見識的一位專業打狗屠夫令人乍舌的身手----
屠夫跟四單元的朱朝起大爺就地講定價錢,開始向朱家的狗動手。伸出套索,那狗左躲右閃,很難對付。讓圍觀的人替屠夫起急。屠夫耐心跟狗兜著圈子,面色沉著。
三五回合過去,屠夫示意朱大爺喚住不給近身的狗,朱大爺親昵啧啧召喚,狗順從偎到主人腳邊。屠夫撇下套索,若無其事一般悄悄移到側後面,搶上一步,探右手撈住狗尾巴。不容狗扭身咬掙,振臂向後一拽,左手順勢搭上狗尾,雙臂合力,借勢掄起,朝地面“啪”地一掼,矮左膝跪住狗的腰眼,騰左手摁住狗頭。右手從腰後掏出一把白布纏裹的刀,抖落裹刀布,尺長白刃立見。刀尖對准狗頸下鎖骨凹處,往裡一送,往外一抽。撇血刃再握狗尾,拎起,血流汩汩。
如此打狗算得人道。
非專業人士打狗多采用索絞、棒擊、水嗆等笨方法,折磨半天那狗都還有氣兒。狗沒死,人倒要先笨死。我曾見過有人吊死一只狗後,松套剝皮,剝至半截那狗竟然復活,拖著外翻的皮跳身狂奔,像披著一件猩紅的大氅。
倘若不嗜狗肉,魯智深和濟癫的可愛大概也會減色三分。就這一層來說,該死的狗也算死得其所。而有的狗之所以該死,則因作惡。
我家養過一只黑毛白蹄的狗,因長相和性別取名踏雪。就踏雪而言,女大十八變的引義還應當包括性情:先是咬死咬傷三只王得雨大爺家的雞雛,後又偷了王大爺家半斤牛肉。死罪可饒活罪難免,經雞毛撣子教訓,略有悔改。踏雪懷了孕,護胎,見外人就咬,一時間左右鄰居沒人敢近我家。心疼它肚裡的孩子,不能體罰,只得栓上它。
一天夜裡踏雪掙脫頸圈,沖出門把某家奶奶給咬了。傷在屁股上。
喝住踏雪後,某奶奶進屋褪下褲子湊近燈光,非讓我爸給她驗傷不可(我媽還沒下班)。爸又羞又怒,關了院門找繩子。
大限將至的踏雪徹底後悔,緊貼我的腿寸步不離,寄望我搭救它。爸的臉黑得像全世界停電,恨道:“不行!天王老子講情也不通!”
爸找著合適的繩子,踏雪開始滿院子躲。爸交繩子給我,踏雪仍然躲。爸返身拎出把開山大錘,踏雪一頭扎進雞棚裡,嗚嗚哀鳴。爸又翻出一把十多年沒用過的魚叉遞到我手上,令我把踏雪捅出來,他手持大錘截擊。
踏雪的死刑不容逆轉。我已經替踏雪死心了,心裡央求踏雪能快快受死,苟延時間越長,恐懼的折磨越深。魚叉抵住踏雪的肚子,踏雪發著綠光的眼神盯著我的眼睛,不相信我會下手。斷然狠心,用力一攮,未入----叉頭彎了。踏雪淒厲一聲長嚎竄出,爸的大錘裹風跟至,擊中踏雪後腿。踏雪“嗷嗷”踉跄僕地,大錘落到它頭上……
媽下班進門,一眼明了事由。爸走開去洗手,踏雪抽動了一下,媽慌亂驚呼:三兒!快!再打一下!我握住大錘,高高舉起,錘下落到踏雪頭上----不是砸,象是碰。爸責怪我真沒用。
有一回游九華山,我們二男三女一組同學走到一個叫“神仙洞”的偏僻景點,小廟只住一老一小兩位尼姑。老尼姑向我們講佛理,說我有佛緣。最後我們都布施了香油錢,用老尼姑的話說有多有少幾毛都行,都是修補個人今生的善行。
我敬佛,但不信佛。以後該殺生時,我照樣會下手。
只是後來吃狗肉,再吃不出香味。我不認為關佛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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