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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為什麼會是動物,與別的動物區別在那裡?

 推 薦 文 章
更新時間:2022-05-18
人為什麼會是動物,與別的動物區別在那裡?
 
直立行走
會使用工具
大腦皮層有語言中樞!!
這些全是最根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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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和動物最根本的區別是:人具有獨立思考和判斷能力,而動物一般則不具備這兩項功能;雖然在某些實驗中也發現某些靈長目(比如猿、猩猩)對事物也有喜、恕、衷、樂之表情和一些簡單的表現,但並不具備獨立思考的能力。
這些問題同時也是科學家們很感興趣的。他們也在努力的研究這方面的課題。
---------------論文篇
人與動物的統一是人的基本屬性,人與動物的對立即人的特殊屬性。“人性”、“人的本質”應當是人的基本屬性與人的特性、人的生物屬性與人的非生物屬性的統一,二者缺一不可。而馬克思則是在人的特性、人的非動物屬性的意義上使用“人性”、“人的本質”概念的。如他在《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中說:“廢除私有制就是徹底解放人的全部感官和特性。不過要達到這種解放,就要靠這些感官和特性在主體和對象兩方面都已變成人性的。”他先舉眼睛為例說明對象必須具有人性:“眼睛已變成人性的眼睛,正因為它的對象已變成一種社會性的人性的對象,一種由人造成和為人服務的對象。”接著舉耳朵為例說明它必須具有人性:“正如只有音樂才喚醒人的音樂感覺,對於不懂音樂的耳朵,最美的音樂也沒有意義,就不是它的對象。”在1845年《關於費爾巴哈的提綱》中,馬克思說:“人的本質在其現實性上是一切社會關系的總和。”而“社會關系”在馬克思看來只有人類才具有,動物界是不存在“社會關系”的。恩格斯也是這樣。在《反杜林論》中,他說:“人來源於動物界這一事實已經決定人永遠不能完全擺脫獸性,所以問題永遠只能在於擺脫得多些或少些,在於獸性或人性的程度上的差異。”等等。正如朱光潛先生所分析指出的那樣:“所謂‘人性的’,……也就是非動物性的。”(2)建國以後,理論界無論從“社會性”、還是從“意識性”、抑或是從“勞動”、“實踐”方面解釋“人性”或“人的本質”,都是把“人性”、“人的本質”當作人的特性、人區別於動物的根本屬性來對待的。應當說,這是對“人性”、“人的本質”理解的一個嚴重失誤。其嚴重的後果,是造成了建國幾十年來對人的起碼的生存欲求(即生物欲求)的粗暴踐踏(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是,這種欲求是非人性的)。而以“人的特性”界定“人的本質”,“人的本質的對象化”就成了“人的特性的對象化”,由此來解釋一切美學現象,其荒謬性不言而喻。
那麼,馬克思理解的“人的特性”究竟是什麼呢?馬克思講過人的特性是“自覺自由的活動”、是“勞動”、是“社會關系的總和”,我國理論界也分別從“意識性”、“勞動實踐性”、“社會性”三方面使用“人性”或“人的本質”一語,這三者之間到底是什麼關系?這些問題,很有必要作一番澄清。
以“意識”、“理性”作為人和動物的根本區別,是西方古典哲學的一個傳統觀念。受康德、黑格爾、費爾巴哈等人的影響,馬克思早期也曾將人的特性理解為“理性”和“自由”。(3)大約從1844年開始,他的這一思想逐步發生轉變。這一轉變的標志是《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以下簡稱《手稿》)、1845年寫的《關於費爾巴哈的提綱》和1845—1846年與恩格斯合寫的《德意志意識形態》。這一時期,馬克思的唯物史觀開始形成。用唯物史觀來看人的特性,他發覺原來的觀點太膚淺了。從“意識”的內容、本質來看,“意識在任何時候都只能是意識到了的存在,而人們的存在就是他們的實際生活過程”。(4)從意識的發生史乃至人類的發生史來看,“人使自己和動物區別開來的第一個歷史行動並不是在於他們有思想,而是在於他們開始生產自己必備的生活資料”。(5)可見,人的“意識”是由人類的特殊謀生活動——“勞動”或者說“實踐”決定的,“勞動”或者說“實踐”是比“意識”更為根本的人與動物的區別。關於這一點,馬克思、恩格斯還有一些言論可作參考。馬克思在1859年《政治經濟學批判》序言中說:“物質生活的生產方式制約著整個社會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過程。不是人們的意識決定人們的存在,而是人們的社會存在決定人們的意識。”(6)在《關於費爾巴哈的提綱》中,馬克思指出:“社會生活在本質上是實踐的。”恩格斯在《勞動在從猿到人轉變中的作用》中指出:“人類社會區別於猿群的特征……是勞動。”(7)
以“勞動”為人與動物的根本區別之後,“意識”還是不是人與動物的區別呢?仍然是的,雖然不是根本區別。《手稿》指出:“勞動”的特征就是“有意識”:“一個物種的全部特性就在於物種生活活動方式,而人的物種的特性就在於他的活動是自由的、有意識的。”恩格斯在《自然辨證法》中也曾說過:“歷史和自然史的不同,僅僅在於前者是有自我意識的機體的發展過程。”在《勞動在從猿到人轉變過程中的作用》中,他指出:勞動使猿的腦髓變成人的腦髓,產生了具有意識機能的人腦。(8)可見,在馬、恩看來,意識是由勞動派生的人與動物的另一區別,但不是根本區別。那麼,“社會性”呢?它也是由勞動派生的人與動物區別的另一表現形態。馬克思指出,人類的勞動有一個特點,即必須在一定的群體協作關系中才能進行。人類的這種群體協作關系,就是“社會關系”,人因而具有了“社會性”,成了“社會動物”:“人是最名副其實的社會動物,不僅是一種合群的動物,而且是只有在社會中才能獨立的動物。孤立的一個人在社會之外進行生產——這是罕見的事,偶然落到荒野中的已經內在地具有社會力量的文明人或許能夠作到——就象許多個人不在一起生活和彼此交談而竟有語言發展一樣,是不可思議的。”(9)“一切生產都是個人在一定社會形式中並借這種社會而進行的對自然的占有。”(10)由於人必須在一定的社會關系中才能從事勞動生產,所以,“人的本質並不是單個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現實性上,它是一切社會關系的總和。”(11)可見,社會關系實即勞動關系,是由勞動決定的人與動物的另一區別。
綜上所述,不難看出,照馬克思的本意,勞動、意識、社會關系雖然都是人與動物的區別,但三者的關系並不是並立的,勞動是人與動物的根本區別,意識、社會關系則是在這一根本區別之上產生的分枝性區別。長期以來,我國理論界常常在並立的意義上使用勞動、意識、社會關系來說明人的特性,這是對馬克思思想的一種誤解。實踐派美學將人的本質(即人的特性)理解為勞動、實踐,這是符合馬克思的原意的,但是實踐派美學在這裡面臨兩個致命的問題,第一,它所信奉的馬克思的這一人的特性觀能否成立?是否正確?第二,以勞動、實踐作為美的本質,是否符合馬克思的本意?是否符合審美實踐?
關於第一個問題,我認為答案是否定的。“勞動”是什麼?馬克思給它的定義是,它是人的特殊的謀生活動方式,即“有意識的”、“自覺自由的”“生活活動”方式。同時馬克思又說,“人使自己和動物區別開來的第一個歷史行動並不是在於他們有思想,而是在於他們開始生產自己必備的生活資料”,是“勞動”把人從動物界分離出來,並創造了人腦的“意識”機能(恩格斯),產生了以社會勞動生活為反映內容的“意識”形態。於是,同意循環的邏輯矛盾產生了:一方面說“勞動”決定、創造了“意識”,另一方面又說“勞動”是“有意識的”謀生活動,請問,在具有“意識”機能的人腦產生以前,哪來“有意識的”謀生活動——“勞動”?如果保持“勞動”的現有語義不變,那麼,正確的邏輯推斷應是先有“意識”後有“有意識的”物質謀生活動“勞動”;不是“勞動”創造了人,面是類人猿的長期的無意識的物質謀生活動產生了具有“意識”機能的“人腦”,其後再產生了人類特有的“有意識的”謀生活動——“勞動”:於是,“人使自己和動物區別開來的第一個歷史行動”恰恰在於“他們有思想”,而不在於“他們開始生產自己必備的生活資料”——“勞動”。馬克思以“意識”為起點走到了決定“意識”的“勞動”,他自以為前進了一大步,殊不知他所界說的“勞動”又是以“有意識”為前提、由“意識”決定的,他實際上仍在原地踏步。就是說,按照正常的邏輯去理解馬克思的人的特性論,我們得到的答案仍然是,“意識”是人與動物的根本區別,“勞動”僅僅是由“意識”決定的人與動物的另一區別。(12)馬克思說的“社會關系”也存在同樣的漏洞。人們通常把“社會關系”理解為群體合作關系,這與馬克思的意思不合。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馬克思恩格斯明確指出,“社會關系”只相對於人才存在,“社會關系的含義是指許多個人的合作”,動物的群體合作關系叫“畜群”關系,只有人的群體合作關系才叫“社會關系”。一方面說“人的本質”“是社會關系的總和”,一方面又說“社會關系”是“人的合作關系”,這就陷入了同義反復,人是什麼實際上沒說清楚。事實上,馬克思說的“社會關系”從另一角度看又是勞動關系,勞動關系即“有意識的”謀生活動的主體相互結成的合作關系,他仍是以活動主體是否具有“意識”作為人區別於動物的根本屬性。
馬克思之所以會犯這樣的邏輯錯誤,一個重要的原因是他將人腦機能的“意識”與作為意識形態的“意識”混為一體了。其實,作為“意識形態”的“意識”,必須有反映內容,可能“在任何時候都只能是被意識到了的(社會)存在”(其實也不盡然,如意識對內在本能欲望的反映),是由勞動生活構成、決定的,而作為人腦機能的“意識”,則無須反映內容,只是指人腦具有的生理心理功能,它決不是由勞動構成的。作為人與動物根本區別的“意識”,只能是意識機能,而不是意識形態。嬰幼兒剛出生時沒有意識形態,但有意識機能,你不能否認他是人。把意識形態與意識機能混淆起來,從意識形態由勞動構成其本質、內容,斷定勞動比意識是更為根本、深沉的人與動物的區別,是導致勞動——人的本質論的思想誤區之一。
關於第二個問題,早就有學者指出,將勞動、實踐這一“人的本質”的“對象化”當作美的本質,是不符合馬克思本意的。比如黃海澄在1986年出版的《系統論控制論信息論美學原理》一書中指出:“人的本質或本質力量的對象化及類似的說法,的確在馬克思的著作中出現過,然而他不是在給美下定義時使用這些語言的。如果我們機械地照搬過來給美下定義,就顯得不夠全面、不夠准確,看起來似乎是尊重馬克思,而實際上是歪曲了馬克思的意思。”(13)實踐論美學號稱“馬克思主義美學”的主要依據是馬克思《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八十年代以來,這部論述資本主義社會異化勞動的經濟學手稿似乎變成了美學手稿,各派美學家紛紛據此去重新說明美本質,他們或以此修正自己原來的觀點,如朱光潛、蔣孔陽(14),或以此充實自己原有觀點的論據,如蔡儀、李澤厚。(15)現行實踐美學觀的美學教科書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連篇累牍地形成的。盡管解釋各異,他們的思路幾乎不外是:《手稿》說過“勞動創造美”,所以美的本質是勞動;《手稿》指出“勞動”即“有意識的生活活動”——“人的本質的對象化”,所以美的本質是“人的本質的對象化”。顯然,這裡在裝糊塗,它置換了原來命題中的概念,“勞動”和“美”這兩個不周延的概念搖身一變成了周延的概念,原來主詞和賓詞不可逆的判斷變成了可逆判斷。好象拔高了馬克思,其實歪曲了馬克思;好象理直氣壯,其實強詞奪理。眾所周知,《手稿》是在揭露資本主義社會“異化勞動”所造成的勞動者與其勞動產品嚴重脫節的不平等現象時論及“勞動創造美”的。馬克思指出:“勞動固然為富人生產出奇妙的作品,卻替勞動者生產出窮困。勞動生產出宮殿,替勞動者生產出茅棚。勞動生產出(劉丕坤譯本作“創造了”)美,替勞動者卻生產出丑陋。勞動者用機器來代替勞動,卻把一部分勞動者拋回到野蠻方式的勞動,把剩下的一部分勞動者變成機器。勞動生產出聰明才智,替勞動者卻生產出愚蠢和白癡。”(16)顯而易見,在“勞動創造了美”這個命題中,賓詞“美”指為富人生產的財富之美,屬不周延概念,並非指所有勞動產品都是美的,更不是指大千世界一切的美。同樣,主詞“勞動”也只是指部分的勞動——“異化勞動”,而不是指所有的勞動:並且,在“異化勞動”中,只有為“富人”生產“宮殿”之類“奇妙作品”的那部分“異化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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