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在中國吃貓肉並不是普遍的風俗,大概也只是喜好“菊花龍虎鳳”的華南地區比較流行。現在蛇類是保護動物,有法律作為護身符,而貓和雞從法理上說在“可吃”之列。如果沒有禽流感、狂犬病什麼的,這些動物可以正大光明地擺上餐桌。把“貓”置換成“狗”字,矛盾會更為突出,因為中國有眾多的狗肉愛好者,近鄰韓國更以狗肉為特色招牌菜,而中國愛狗者背後則有龐大而強勢的西方愛狗群體。貓狗愛好者們的口頭禅是,“貓/狗是人類的朋友,朋友怎麼能吃呢?”,朋友當然不能吃,但這些人招架不住的一個問題是:如果貓/狗是朋友,為什麼豬、牛、兔之類就不是朋友?梅斌先生在《漫游法蘭西》一書中就用這個問題把法國人問得無言以對。“愛貓者無奈地說”,“這些貓對他來說就是一只7塊錢的動物,可對我們來說是有感情的動物,70、700、7000元都買不來。”總算是承認了一個事實,在不同人的眼中,貓的價值和地位是不同的,“貓是朋友”這個判斷,只對一部分人來說為真
貓肉[性味]性溫,味甘酸,無毒。 [功效]補虛益氣,疏風通絡,軟堅散結。 [宜食]適宜虛勞體弱者食用;適宜風濕痺痛之人食用;適宜頸淋巴結核破潰者食用;適宜血小板減少性紫癜者食用。 《本草綱目》:“治痨疰、鼠瘘。”《本草求真》:“補血,治痨疰,又治瘰疬。”《四川中藥志》:“治風濕痺痛,散瘰疬結核、補虛勞。” [忌食]慢性濕疹性皮膚病患者忌食。有學者認為,貓肉有傷胎之弊,孕婦應當忌食。 《本經逢原》:“助濕發毒,有濕毒人忌之。” [按語]以貓肉治療淋巴結核破潰者,自古有之。《補缺肘後方》載:“治瘰疬有核,膿血出者:貓狸一物,料理作羹,如食法,空心進之。”貓狸即貓肉。近代民間有用貓肉適量.煮熟連湯隨意吃,用以治療血小板減少性紫癜。另外,貓的衣胞(即貓胎盤),亦為大補氣血之品,民間多認為其補益之功勝於紫河車(即人的胎盤)。但貓胎盤難於收取,通常孕貓生出小貓後,即自己將衣胞吃掉。
慎食貓肉
專家指出,人類的動物性食物來源有家禽,家畜,但必須指出家畜並不含貓,更不包含現在人們吃的所謂的野味.僅就貓而言,因為不是人類食物,所以國內沒有任何有關機構對貓肉的營養成分做過認真的分析,無論國內國外的營養書籍及食物成分表中,均沒有貓肉記載,更無任何科學的證據說明貓肉含有特殊的營養. 按照國家規定,消費者食用的動物性食物都需要經過檢疫,像豬,牛,羊這類大批量動物是經過定點屠宰場屠宰的,因此檢疫一關就可以控制.但是像貓等零星分散,不經定點屠宰場屠宰的各種小動物,就很難進行檢疫.通常情況下,貓最主要檢疫的項目是狂犬病,其次是寄生蟲病等.動物檢疫除外觀檢查,最主要的檢查是在屠宰過程中,即通過觀察其內髒,淋巴等部位有無潰瘍,結核,出血點等,從而判斷是否有病.如果貓是由個人或飯店自行屠宰,檢疫人員只能偶爾檢查一下.所以,無論在哪裡吃貓肉也不能保證安全. 中國貓不像外國貓吃商品貓食,而是吃剩飯剩菜,以及生的魚蟹和老鼠,所以感染寄生蟲的比例相當高.即使貓肉煮熟也不容易殺死肺吸蟲,弓形蟲等.而狂犬病,瘋牛病及老鼠的出血熱等病症貓也可能感染.同時貓的糞便有大量致病菌,如屠宰不規范可能污染到貓肉而引起人的食物中毒. 在世界范圍內,貓一直是人類的寵物,國外沒有吃貓肉的習俗.在我國,貓也不是傳統的動物性食物,僅僅是在廣東,粵菜當中有一道菜叫"龍虎鳳",當中含有貓肉.對傳統菜任何人無權否定,但也不要宣傳不要普及.現在人們的飲食口味在不斷變化,對於雞,鴨,牛,羊等常吃的肉類似乎已不覺得新鮮,進而有一種獵奇心理.但不管是出於一種獵奇心理,還是求新求異,都不應違背健康,安全,營養的飲食原則.否則,再新鮮的食物也不應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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