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倒閉,每天接到30多個加盟商質疑和憤怒聲討的電話的時候,我的心開始越來越不安。”
萬風說,萬兔速麗連鎖機構項目代理主要瞄准的群體是下崗職工,因為下崗職工都有本著“一文錢開店當老板”的夢想。如他做下的1000多萬元的業務,百分之七八十賺的都是下崗職工的錢,這些下崗職工要麼是把多年僅有的一點積蓄拿出來,要麼干脆用房產作抵押加盟。看到這麼多加盟商和代理商因為上當受騙,而耗盡錢財甚至妻離子散,他的心越來越不安,因不堪心靈的自戕,他在去年下半年離開了這個公司。現在他看到有許多破產的代理商准備用法律武器討還公道,而另一方面很多不明就裡的人還在受蒙蔽做著代理發財夢,他最終決定站出來——說出真相。
李平也經歷了這樣一個痛苦的心路歷程。他說:“更多的還在公司的員工也在掙扎中,其實,我們也是受害者。”
李平透露,在萬兔速麗連鎖機構,有很多員工是年輕的大學生。在進去時,公司曾經許諾給他們種種好處,包括比較高的薪水、各種福利和業務提成,但合同簽訂後,公司以代為保管為名,將一式兩份的合同都抓在了自己的手裡。還制訂了一整套懲罰制度,比如公司在合同中規定,員工離職後兩年內,如再度從事同行業,要處20萬元的違約金。“另外,公司還從社會上招募了一批所謂的保安,成立了保衛稽查科,這些人主要用來擺平來公司或者在展會上‘鬧事’的加盟商,因為曾經在上海等地的展會上發生過加盟商來討說法的糾紛;他們的另一個主要職責是監視我們的行為,如果我們這些業務員有什麼他們認為不妥的行為,他們就會向公司匯報,然後給我們以相應的處罰。”
-律師:
“萬兔速麗”沒有特許經營權
“據我們調查,杭州萬兔速麗有限公司於1999年5月在杭州注冊,工商執照上所注明的經營范圍只涉及了生產銷售和咨詢服務,直到2005年2月8日,它才取得了特許經營的資質。”浙江澤大律師事務所律師錢梁這樣表示。他目前是20多位萬兔速麗連鎖機構加盟商的代理律師,正准備向杭州市下城區法院提起對“萬兔速麗”的違約集體訴訟。他還指出,據1999年6月17日國務院批准,其後由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發布的《外商投資商業企業試點辦法》第二條規定:中國大陸還暫不允許外商設立商業企業;直到2004年4月16日,商務部發布了《外商投資商業領域管理辦法》後才規定從2004年12月11日起,允許設立外資商業企業。
而早先參與此案的上海民聯律師事務所的彭慶民律師則認為,從現有掌握的證據來說,萬兔速麗公司的行為不但違反了相關規定,同時已經涉嫌商業欺詐。如萬兔速麗公司沒有特許經營權,卻在對外散發的彩色廣告上宣稱萬兔速麗國際連鎖機構源於台灣,於1999年進入大陸從事特許經營。“另外,該公司聲稱在泰國、印尼、日本等國均有代理商,全球代理商已編號到2000多,在中國大陸也有500多家,但是該公司卻以保護商業秘密為由,拒絕向加盟者公開其他加盟者的地點和聯系方式,只是口頭上宣稱他們都經營得很好。而據我們的調查,該公司在泰國等國家根本沒有代理商和加盟者。”彭慶民律師認為,該公司的行為已違反了《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第十九條關於“特許人在簽訂特許經營合同之前和特許經營過程中應當及時准確地向被特許人披露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信息及其他被特許人的數量、分布地點、經營情況等信息”的規定。可以選擇一個好的品牌,進行加盟,交加盟費用便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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