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兩個意思,一是你乘坐當日的車次,中途因為需要要臨時下車,你可以辦理簽證手續,在三日內繼續乘坐列車到達目的地,車次不限;第二個意思是你誤了當日的車次,在開車後2小時你可以辦理簽證手續,在三日內乘坐其他列車到達目的地,但是只有坐席可以辦理,臥鋪是不能辦理的,直達特快除外. 比如說,你買的是1號xx次的車票,你必須在3號24:00前到達目的地,中間可以數次下車、換乘。下車再換乘時,要辦換乘簽字手續。你中途下車後,原來的臥鋪票即失效(不能再換乘臥鋪),硬座票經簽字後是可以有座號的(前提是換乘的車站還有座號的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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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南昌2月5日專電(陳春園余芳蘭)春運高峰期即將來臨,南昌火車站檢票員們這幾天經常遇到這種尴尬,一些乘客拿著頭一天已經過期的車票興沖沖地要求上車,他們的理由是:火車票上不是明明寫了“在3日內到有效嗎”?
鐵路部門對這種情況的解釋是,現在全國統一印制的火車票上注明的是並列的兩行字,第一行是“限乘當日當次車”,第二行是“在3日內到有效”(短途車為2日內到有效),這兩行字中間並沒有標點符號,只有把這句話連起來念才能正確理解,之前提到的那些乘客只認准下面一行字,不免產生歧義。
鐵路部門還解釋說,如果乘客無法趕上當日當次車,這張火車票在火車開行之前以及開行2小時內經過改簽仍然有效,沒有改簽的票自然作廢。但每張票只能改簽一次,而且根據列車實際售票情況,一張硬臥票很可能會改簽成硬座票,改簽之後不能退票。
鐵路部門經常通過不同渠道向乘客宣傳這些乘車知識,但是在采訪過程中,不少乘客卻希望鐵路部門能通過合適的方式對車票加以改進,盡量避免產生歧義,真正把便民服務落實到春運的每一個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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