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是一個大家庭,公司是一個集體小家庭,同事之類有了矛盾有斗爭,我是從來不喜歡參與的。有一次一位同事發火發使勁踢某部門的門,裡面的人出來很惱火地問我是誰踢的,當時很多人都看到了,偏偏問我,我當時又是剛去公司才一個月,誰也不想得罪誰。又不能說沒看到,因為我離門最近,又是面對著門...... 如果是你們,怎麼回答這個問題??? 不能出賣踢門的人,否則會得罪他。 得罪了踢門的人,那是一種直接得罪,他會恨你。而且旁觀的人會覺得你出賣人,靠不住。影響面很大,對你以後的人際關系不利。
如果是我的話,態度一定要好。 我會對他說:“我不認識那人,因為我剛來不久。”就一口咬定就是不認識。 他再問:“那人穿什麼衣服?” 我會說:“我也沒想到有人會踢門,所以事前並沒留心,而且那人踢完跑得比兔子還快,我還沒反應過來,沒有看清楚。”一口咬定就是沒看清楚。或者隨便說一種顏色,比如深色的或淺色的,再問就說沒看清。 他再問:“沒看清楚?沒看清楚你怎麼知道不認識?” 我會說:“沒看清楚怎麼會認識呢?”
這樣他問幾句覺得沒意思也就不問了,他又不是警察,就算知道我是在說慌,他又能怎麼樣,不是我要騙他的,是他非要問我的,那沒辦法。 這樣也許會讓問你的人覺得不高興,但你並沒有直接傷害他,對他的得罪程度要小得多,而且旁觀的人多數都會覺得你做的對,靠的住,這對你以後的人際關系是有利的。你想想是不是?
有些事情,左右都對你不利的話,那就按影響比較小的方法做,把對自己不利的因素減到最小。
雖然說我是新來的,不想得罪誰,但也不想受誰的氣。
在想自己的事情沒注意是誰,新來的,也不認識人家 我也會說在忙手頭的事情,沒在意的 這些事情確實很難處理,有時候也只能實話實說了,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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