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中除一般熱源所發射的紅外輻射還有一定數量的毫米波,這兩部分對人體都有作用。我從來沒有講過這兩部分對人體都有作用這句話。"
以上就是名噪一時的周林頻譜儀的"科技鑒定"情況。對於周林公司在廣告中大量采用的名人評語和病例,又是怎樣的實情呢?
在一份廣為散發的小報《周林頻譜醫學》上,赫然列出有中科院院長周光召、著名科學家錢學森對周林及其頻譜儀的贊譽。
"周光召講:周林,我為什麼支持你,中國人有四大發明,都被外國人領先了;我們雖然也有原子彈、電子對撞機,但那是外國人先搞的,而頻譜技術是我們自己的。科學院要專門研究如何發展頻譜技術!"
"錢學森同志講:周林頻譜技術是中國人的智慧和現代科技的結合,美國人沒有想到把微米波和毫米波結合起來。周林,中國生物頻譜科學就交給你了。"
在曝光以上內容時,《南方周末》實習記者方三文先生說,為了一辯真偽,記者撥通了中國科學院的電話,周光召院長的秘書戴明華肯定地對記者說,周院長沒有說過這些話。周院長的朋友,中科院院士何祚庥也對記者說,周院長沒有說過這些話,也不可能說這些話。
而錢學森同志也早就知道了此事,一九九五年三月,有朋友向他詢問此事,他寫信回復說:"我經人介紹,見過周林一面,但當時對他就有警惕,決不會講他說我講過的話。"而在另一封信中,他表達了自己對周林的看法:"我看周林同志更近於一位企業家,是搞經濟開發的,科學研究不夠深入。"
名人評語全為偽造,那麼,病例如何呢?
曾在周林公司各推銷中心、門診部廣為張貼的一張廣告招貼畫上,有一組標為"骨關節結核患者頻譜治療後行走自如"的照片。照片上的老太太叫吳淑英,據《中華工商時報》一九九七年二月十五日報道,她患的是類風濕病而非骨關節結核病,也沒有經周林頻譜儀治療後"行走自如",而是至今臥床不起。周林公司用她的肖像做廣告更未得到她的同意。有鑒於此,吳淑英及其家人在問題得不到解決的情況下,狀告周林公司侵害名譽權和肖像權。此案經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判決周林公司停止對原告肖像權的侵害並賠償經濟損失。二審維持原判。這裡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周林公司的行為違反了《廣告法》,應受到工商部門查處。《廣告法》第十四條規定,不得用醫藥科研單位、學術機構、醫療機構或者專家、醫生、患者的名義形象做藥品、醫療器械廣告。(摘自塗建華《走出騙局》,中國華僑出版社,1999年,第295-298頁上一页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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