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但是後面的四十回呢?曹雪芹有沒有寫過?現在的後四十回是不是高鄂的續作?這成為困擾紅學家的一件棘手的問題。 從脂硯齋的資料來看,曹雪芹確實擬定了後面的大綱(大概三十回),而且還寫了一些文字,只是還沒有整理、連貫。因為曹雪芹的死,這些不連續的文字也終於湮沒無聞了,成為今天紅迷們的最大憾事。 現存的後四十回,從胡適以來的考證,傾向於為高鄂所續,但是其中也有一些無法解釋的地方。 相當一段時間以來,人們只知道1791年前《紅樓夢》是以題為《脂硯齋重評石頭記》的寫本流傳,僅八十回,屬未完本;1791年出版時改名為《紅樓夢》,為一百二十回活字排印本。然而據浙江海寧人周春自序:“1790年之前就已經有八十回本《石頭記》並一百二十回《紅樓夢》兩種抄本傳世。”那麼,胡適所說高鄂冒雪芹之名續後四十回的考證也就有些可疑了。 但是,讀過《紅樓夢》的人大概都有這樣的感覺,後四十回無論立意、文字、韻味都與前八十回有明顯差別。所以我的看法傾向於後四十回確為人所續。不過那個人不是高鄂。高鄂與程偉元沒有說謊,他們確實是在鼓擔?現在的定論就是後四十回肯定不是曹雪芹寫的!連紅樓夢銷售的書目上都寫著曹雪芹和高鹗呢! 不過這種考古問題問劉心武不如去問故宮博物院,他們哪兒都是專家,呵呵! 你好!
新華網蘭州12月5日電(記者聶建江王艷明)長期占據紅學研究界的一種觀點認為,《紅樓夢》後40回是高鹗續寫,蘭州商學院教授夏和等人研究則認為,《紅樓夢》120回由曹雪芹一人寫成,並不存在續書之事。
“高鹗續書說”最早由胡適提出。他認為小說中的詩詞是在暗示人物的命運和結局,而實際上有些人 物的結局並不按照詩詞所預言的那樣,所以他提出小說的前80回與後40回有明顯的矛盾,進而猜測《紅樓夢》前後兩部分可能由兩人所作。而高鹗的同年進士張船山在《贈高蘭墅鹗同年詩》題解中寫道:“傳奇《紅樓夢》後四十回俱蘭墅所補。”於是胡適便將補書的作者認定為高鹗。這種觀點提出後長期被人們所接受。
夏和教授與妻子花美雲及兒子夏雷在兩方面作了研究,認定《紅樓夢》的寫作由曹雪芹一人完成,與高鹗無關。一是他們用了16年的時間把1959年山西發現的《乾隆抄本百廿回紅樓夢稿》(簡稱《紅樓夢稿》)與其他所有版本進行了對照,發現,《紅樓夢稿》才是曹雪芹的手稿本,其他所有版本都是曹雪芹在這部稿本上一邊修改一邊由不同的人抄錄出去的。由於全書修改的時間很長,抄出去的版本就很多,作者大的改動共有4次,相應的版本就有4種,即脂胭齋本、甲辰本、程甲本和程乙本,這就推翻了俞平伯在《紅樓夢稿》一發現就作出該稿本是多種版本匯抄本的斷言。第二是夏和教授對全書語言進行了研究。他發現全書120回通用的寫作語言是南京話,例如把“燙傷”寫作“(湯下加皿,音dang)傷”“都來了”寫作“多來了”等。這些南京方言符合曹雪芹世代居住在南京的實際,而東北人高鹗是寫不出來的。
夏和指出,《紅樓夢》的人物是“石有三面”的,並沒有簡單化、概念化的毛病,人物的性格與命運在不斷轉化、不斷發展,詩詞的預言與故事結尾也就沒有矛盾。另外張船山題解中的“俱為蘭墅所補”指的是高鹗對《紅樓夢》作過簡單的補綴所形成了“程高本”。胡適以此斷定小說後40回為高鹗所寫是不符合實際的。
夏和教授一家還對曹雪芹的手稿進行了原樣恢復的工作。他們用各種印刷字體和符號再現了稿本的4次修改過程,讓人們能夠感受到手稿的風貌,體會作者令人拍案叫絕的改動。目前恢復後的手稿已由蘭州大學出版社出版。 以前一些傳統的說法是高鄂寫的.但是後來又說利用計算機技術證得的結果也是曹雪芹本人所寫.其根據的是每個作者寫作的風格都是不一樣的.比如某個字在一篇文章中出現的頻率等.高鄂憑借自己理解續寫後40回《紅樓夢》後四十回是名為高鄂改寫而成,具查證,高鄂有可能是和砷。關於《紅樓夢》後四十回: 1、不是曹雪芹所寫。 2、高鄂參與了創作。 3、主要是程偉元所作。
胡適評紅的一大功績是,考證出《紅樓夢》作者是曹雪芹,而後四十回又非雪芹原作。但是胡適的一個重大失誤就是輕率地將後四十回的著作權判給了高鄂一人,有人稱之為“紅學史上一大錯案”(潘重規語)。應該說,高鄂參與了後四十回的寫作,但不是主要創作者。長期以來,人們忽視了苦心收羅、收集、在編輯出版中負主要責任的程偉元,認為他不過是個書商,而把校刻《紅樓夢》的工作都歸功於高鄂。在乾隆末年百廿回《紅樓夢》問世時,程偉元和高鄂都有序文。程偉元曾說:“同友人”“細加厘剔,截長補短,抄成全部”。這裡的友人即指高鄂。在高鄂的序文中說:“程子小泉過余,以其所購全書示”並言系“數年铢積寸累之苦心”,請他“盍分任之”,高鄂“遂襄其役”。這就可以看出,程偉元給高鄂看的是“全書”,高鄂不過是“分任”部分工作而已。高鄂自己也認為,自己不過是“襄其役”。襄者,助也。
由於胡適的輕率和不當,造成了高鄂獨享了與曹雪芹並列的作者之名,而主其事的程偉元則隱而不彰。這是他的“新紅學”結構的嚴重不足。
另外,建議你從此別聽劉心武的講座。
參考文獻:《胡適評紅的百年反思》,作者:白盾肯定不是曹雪芹寫的,但我不肯定是高鄂寫的。因為在後四十回裡有好多都是與曹雪芹原意相違背的。比如薛寶钗和林帶玉兩大主人公的結局,雖然高鄂寫林帶玉焚稿斷癡情寫得很好,但卻與她的一生有所違背,她生時像詩,死時也應該和詩一樣完美.事實上,還是有爭議的.紅學家們還沒拍板.不是.關於《紅樓夢》後四十回: 1、不是曹雪芹所寫。 2、高鄂參與了創作。 3、主要是程偉元所作。
胡適評紅的一大功績是,考證出《紅樓夢》作者是曹雪芹,而後四十回又非雪芹原作。但是胡適的一個重大失誤就是輕率地將後四十回的著作權判給了高鄂一人,有人稱之為“紅學史上一大錯案”(潘重規語)。應該說,高鄂參與了後四十回的寫作,但不是主要創作者。長期以來,人們忽視了苦心收羅、收集、在編輯出版中負主要責任的程偉元,認為他不過是個書商,而把校刻《紅樓夢》的工作都歸功於高鄂。在乾隆末年百廿回《紅樓夢》問世時,程偉元和高鄂都有序文。程偉元曾說:“同友人”“細加厘剔,截長補短,抄成全部”。這裡的友人即指高鄂。在高鄂的序文中說:“程子小泉過余,以其所購全書示”並言系“數年铢積寸累之苦心”,請他“盍分任之”,高鄂“遂襄其役”。這就可以看出,程偉元給高鄂看的是“全書”,高鄂不過是“分任”部分工作而已。高鄂自己也認為,自己不過是“襄其役”。襄者,助也。
由於胡適的輕率和不當,造成了高鄂獨享了與曹雪芹並列的作者之名,而主其事的程偉元則隱而不彰。這是他的“新紅學”結構的嚴重不足。 另外,建議你從此多聽劉心武的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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