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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電白

 推 薦 文 章
更新時間:2022-05-18
意顛倒是非意欲何為。未免咄責。
就先生問題謹復如下。
先生詢我家鄉。小女子故籍廣東電白。
先生再三說平仄是沈約在南北朝發明。昨夜在亡父的藏書裡翻看了半宿。也在網絡裡搜索了許久。都沒能找到出處。想請先生指點此說出於何處?
先生歷數《切韻》、《唐韻》、《平水韻》、《中原音韻》、《詞林正韻》、《佩文韻府》等等韻書。說惟有元三十方能能正確解釋平仄。這樣的大家應該是青史有名流芳百世才對。可小女子翻遍藏書搜斷枯腸也尋不到詞律韻聲中有這樣一位大家。請先生指點這位大家的出處和著作。
先生說朱光潛先生在他的《中國詩的節奏與聲韻的分析(上):論聲》裡,以北京方言為例,運用語音學知識,證明平聲與仄聲不存在輕與重、長與短、平衍與曲折的對比,因而平仄系統與漢詩節奏無關。朱先生的《中國詩的節奏與聲韻的分析》我沒有看過。身體好些會去圖書館借閱。不過家父的藏書裡有一本朱先生所著述的《詩論》附筆的《韻聲析辨》。在第47頁到56頁中。歷呈詩韻14篇。漢詩6篇。論及漢詩先於平仄論述。所以無法提及。但很多作品都合於格律不離其外。所以先生感歎人為今古。韻聲隱傳。
先生所說的“管理員”。我只知道古音仄仄通。今音為仄仄平。不知有他。
先生說李杜大量詩不拘平仄。今附李白古風59首在個人免費共享資料中。請先生挑選幾首。就平仄進行討論。
紅樓的深廣無人否認。曹雪芹的詩作我沒曾拜讀過。只能腹中揣度。不敢妄論高低。流沙河的小說文字的功底白描的到位都有一說。但對於詩詞還只是在堂下。遑論入室了。這是他自己說的。
先生說“黃鶴一去不復返”等不拘平仄。可是後面的幾句好像還是入平仄抑揚的吧。
先生說的現代文學史。我是近3年前的時候學的。有許多都還給老師了。所以要請先生指教讀哪一篇幅。1959年在台灣胡適先生在任中央研究院院長接受中央日報學者專訪時明確說。不懂平仄寫現代詩可以。寫近體詩就不入流了。
您說的聞一多先生風骨令人敬佩。但在老師有求讀的744卷書目中。涉及聞一多先生的只有《詩選與校箋》一本。了解很少。同樣不敢妄評。所以不需如逍遙先生所說的去找他理論。
先生說編字典的肯定牽強附會。將學者都倚侍的圭臬都視若無物。卻推崇《語文月刊》和《演講與口才》。那這兩種大眾讀物必有過人之處。得閒時小女子一定索讀。
相對來說。我還是認為時差半日先生的那句話比較合適:文宗大儒的長處我們可以學,他們的不拘小節等你成了大儒後再學也不遲。





另外附一篇網友的文章摘錄。供大家討論。

用穿鞋來打比方,詩詞和格律哪個應該是腳、哪個應該是鞋呢?我們來看看,在“穿鞋”這個問題上,哪個在先、哪個在後?很自然,應該是先有腳,然後找一雙合適的鞋來穿上。那麼具體在某個人進行的某篇詩詞的創作過程中,是先有包括格律在內的種種規則的呢,還是先有他創作出來的這首具體的詩詞作品的呢?顯然,應該是先有規則,然後再依照規則去進行創作。所以說,以“格律”為代表的規則就像“腳”,而創作出來的具體的作品就像“鞋”。如果創作出來的作品有些不符合規則的地方,就像鞋稍稍有點緊,或是不太跟腳,應該怎麼辦?當然應該對作品進行必要的修改,就像對鞋松松楦,或是墊一墊,或是換個合適的號碼等;另外如果覺得實在沒有更合適的符合規則的改法,也可以小小地突破一下規則的束縛,就像這雙鞋的款式、做工、用料等等都非常喜歡,也很上檔次,但就是號稍小了一點,也沒有其它的號可換,也可以咬咬牙穿上;但如果“突破”得太過分了,甚至連韻都不押,這樣的所謂“作品”就只好放棄了,就像拿出一雙鞋各方面都非常的好,但就有一樣——一順邊!怎麼辦?只能讓他給拿回去!
當然,除了格律、規則等方面,“作者要表達的意思”本身也是先於創作出來的作品存在的,因此也是屬於“足”的范疇。就像一雙鞋是否“合適”,不僅是指穿上是否“舒服”,還包括“款式、式樣、價格”等等多方面的因素。“格律”和“內容”不是對立而是統一的關系,好的作品應該是既能很好地表達作者的意思,又能符合規則的要求,二者缺一不可。
那麼什麼情況是屬於“削足適履”呢?有些初學的朋友寫了一首不和格律的所謂“絕句”、“律詩”,被別的朋友指出之後,不是想辦法通過學習提高自己然後進行修改,而是埋怨格律規則“束縛”了他的所謂“創作”,要求放寬、修改格律規則。這是我們在這裡見到的太多的情況了吧——對照一下來看,其實這才是真正的所謂“削足適履”的行為!
當然,還有的朋友叫嚷著要取消格律規則,就不僅僅是“削足適履”了——已經變成“斷足適履”了
再來談談“格律”的發展。
這裡所說的“格律”指的是狹義上的“格律”,也就是“近體詩”(絕句、律詩)的“格律”。
關於“近體詩”,看看《詩律淺說》中的論述:
“...格律詩,包括律詩和絕句,被稱為近體詩或今體詩,古人這麼叫,我們現在也跟著這麼叫,雖然它其實是很古的,在南北朝的齊梁時期就已發端,到唐初成熟。唐以前的詩,除了所謂“齊梁體”,就被稱為古體。唐以後不合近體的詩,也稱為古體。”(《中華詩詞-附錄-詩詞常識》)
我認為,所謂“成熟”,指的就是相關的創作規則(也就是“格律”),這種格式方面的規律,通過歷代詩人的創作實踐,被不斷總結、提煉出來,並不斷完善,最終上升到一種理論體系的高度,並進一步指導新的詩人進行新的創作實踐。這個由實踐到理論的升華過程是在唐初完成的,因此上說,應該是“詩仙詩聖們”“適應格律寫出的好詩詞”,而不是“後人研究好詩詞發現格律之美,然後東施效颦邯鄲學步的”。從接受“格律”的指導(或者說是某種“約束”)的角度來看,我們和“詩仙詩聖們”是站在同一個起跑線上的(甚至我們還站得略微靠前一些),創作不出優秀的甚至僅僅是“合格”的作品只能說明我們的水平不夠,怨不得別的什麼。
就比如古詩早就存在了,但是清初趙執信的《古詩聲調譜》才第一次研究古詩的平仄規則。”
所說的“約定俗成”。可以去查一查《全唐詩》裡的《絕句》和《律詩》,按照《平水韻》的標准(《平水韻》成於宋代,但反映的是唐音)來看看,有多少首是“出律”了的?我相信不會超過5%!如果真是這樣,能說明什麼呢?這說明這個“格律”是有“統計學意義”的!因為低於5%概率的事件稱為“小概率不可能事件”。
為什麼一直到了“清初”才出現“第一次研究古詩的平仄規則”的著作?因為古詩本身是不講平仄的!無法達到“約定俗成”,也就無法進行總結。
為什麼我們見到的那些古代的詩歌評論幾乎都不提“格律”方面的問題?一方面,象《文心雕龍》、《詩品》等著作成書於格律詩成熟之前,自然無法提及;但另一方面更重要的原因是當時絕大多數作者的絕大多數格律作品都是符合格律的,根本沒必要談論這個問題!
古代有誰談到過“作詩一定要押韻”嗎?誰見過古人寫的哪怕一首“不押韻”的“詩”嗎?
——至少我還沒有見到! 不錯,《文心雕龍》、《詩品》等著作成書於格律詩成熟之前,自然無法提及,但是《文心雕龍》的作者卻預見性的看到平仄的出現。
 李嘉言就打算重編《全唐詩》,唐詩的各個版本不一致。有的詩原本不合律的,後人根據“葉音”的說法把他改過來,不過,這種改法,會改變它原來的詞性。
 平仄說法出於南朝沈約著的《四聲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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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的對聯論壇,均與陽平,陰平為平,上聲,去聲為仄,這叫做《中華新韻》,以區別《平水韻》,另還有黎錦熙在民國編寫的《中華新韻》。

  無韻詩,如《詩經。周頌》中的“青廟”“昊天有成命”等為數不多。所以,人民普遍認識不夠。
  
 五四以後的一些散文詩是無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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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白說的水東黎話,它的入聲字跟古漢語比較接近。白讀bo[入聲},廣州話讀bag,我們知道香港白話流暢,東莞白話高而尖,廣州白話字正腔圓。湛江白話{吳川黑話}發音比較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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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很多唐詩用白話讀,還是押韻的。明朝語言學家陳第說:“時有古今,地有南北,字有變格,音有轉移,亦勢所必至也”
  朱熹不懂此理,他在作《詩集傳》時,感到“家”與“帑”“圖”“乎”不押韻,“家”字改為“gu上聲”。王力就批評過這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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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朝畫家陳洪授說:“學古不泥於古”,黃遵憲主張:“我手寫我口”這應該值得學習的。
 
  當然,律詩作為傳統文化,我們要繼承,可是,我們總得在繼承中創造,才是時代的要求。
  
  從古到今,沒有一成不變的東西。我已經好久不寫律詩了。格律自然遺忘了。

 我們寫律詩時,要區別古今詞義的不一致。古今聲律的不同,萬不可以形式害內容。

 在粵西地區,有很多江西詩派,那是不值得學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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