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創新體系的概念。其核心內涵是實現國家對提高全社會技術創新能力和效率的有效調控和推動、扶持與激勵,以取得競爭優勢。在知識經濟時代,知識基礎成為企業、區域乃至國家提高核心競爭力的重要平台,因此國家創新體系既包括提高技術創新能力與效率,也包括提升全社會的知識基礎等重要內涵。中國的國家創新體系研究始於20世紀90年代中期。中國科學院借鑒國外對國家創新體系研究的成果和實際經驗,結合中國的國情,在《迎接知識經濟時代,建設國家創新體系》的報告中,提出了關於中國國家創新體系的概念:“國家創新體系是由與知識創新和技術創新相關的機構和組織構成的網絡系統,其主要組成部分是企業(大型企業集團和高技術企業為主)、科研機構(包括國立科研機構、地方科研機構和非贏利科研機構)和高等院校等;廣義的國家創新體系還包括****部門、其他教育培訓機構、中介機構和起支撐作用的基礎設施等。”這表明中國創新體系是知識創新和技術創新並舉的系統。
中國國家創新體系的構築,主要有以下幾點:(1)創新是具有經濟和社會目標導向的行為,創新的實質是發展經濟。建設國家創新體系必須體現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的思想,落實科教興國戰略,實現國民經濟整體素質提高和經濟結構的優化,提高國家經濟實力和競爭力。(2)國家創新體系的建設,必須從中國自己的國情和未來發展的需要出發,既要有在世界最前沿領域開拓進取,也要有符合中國國情的發展戰略與重點,發展高技術產業、用高技術改造傳統產業及發展農業和農村經濟。(3)在中國,創新的核心是要從體制上、機制上解決好科技與經濟結合的問題,創新的關鍵是提高科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和實力。(4)創新不僅表現為知識和技術的轉移,而且表現在創新系統多元化的要素有效地使用與協同,構成知識與技術的創造、獲取、轉移和應用的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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