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簡單啊再補辦....
我是福建的不會看你那個區咯,一般只交制作費用就可以了
補不會就是慢
罰款到是不會,lz以後要注意了,東西要放好啊,快去補辦一張,記得登報發布聲明作廢的信息。
居民身份證是居民最經常使用的證件,到城市打工的人就更離不開它,到銀行開戶存錢、辦理《暫住證》、《務工許可證》、領取郵寄包裹和匯款都需要居民身份證。如果居民身份證丟了,就會帶來很大的不方便。因此,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證,那麼一旦居民身份證丟了,該怎麼辦呢?按照公安部制定的身份證條例實施細則規定,居民在丟失身份證後,應該做下列幾件事: ⑴.應該立即到公安機關報失,一般我們需要到管轄我們工作單位的派出所報失,然後打電話或寫信到家裡,請家人代為到家鄉的鄉鎮派出所報失; ⑵.報失後,要申請補辦一個新的居民身份證。辦理新的身份證,需要帶上戶口簿和村委會開的證明。辦理新的居民身份證的地點也是在家鄉鄉鎮派出所。 ⑶.由於新的身份證辦理時間較長,一般是3個月,所以需要先在家鄉鄉鎮派出所辦理一個臨時身份證,再郵寄回來,碰到檢查等事可以拿出來作為證明; ⑷.拿到新的身份證後,退回臨時身份證。 有些人在丟失了居民身份證之後,會借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來辦理一些事情,應付有關部門甚至是公安機關的檢查和管理。這是一種違法行為,一旦被發現,公安機關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條例》,對違反規定者處以“五十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處罰。有的時候,借用別人的身份證辦理事務可能會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還有一些人在丟了居民身份證之後,購買偽造的身份證,這是更嚴重的違法行為,一旦被發現,就要追究刑事責任,也就是我們平常所說的“坐牢”。
再重新申請補辦不會罰款只是以後小心點以免被一些不法分子拿去做違法的事還殃及自己
不會發款,需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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