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省(瓊)
因其位於南中國海域,境內最大島嶼又稱海南島,故名海南省。1988年建省。
因秦以後稱這一帶為瓊台、瓊州或瓊崖,故簡稱“瓊”。
19、甘肅省(甘或隴)
甘肅一名始於11世紀西夏王朝設置的十二監軍之一,治所在甘州(今張掖縣),轄甘州、肅州(今酒泉)二州,取二州首字組成甘肅。元設甘肅行省,明代並入陝西省,清代恢復省治。
取全稱中的“甘”字作為簡稱。一說認為西夏時行政中心在甘州,故簡稱“甘”。
由於甘、陝兩省間有隴山,甘肅古時別稱隴西,故又簡稱“隴”。
20、陝西省(陝或秦)
陝西一名,源於周代周、召二公“分陝而治”,今陝縣張汴塬一帶古稱陝塬,當時的陝西就是陝塬以西的泾渭平原。唐安史之亂後設陝西節度使,陝西始轉化為政區名稱。宋設陝西路。元設陝西行省。清設陝西省。
取全稱中的“陝”字作為簡稱。
又因轄區春秋時為秦國地,故又簡稱“秦”。
綜上所述,省級行政區名稱的命名大致可歸納為以下幾類:
一、地理位置命名:如河北、河南、山東、山西、湖北、湖南、****、海南、陝西、雲南、江西、廣東、廣西等。
二、古代官府名稱或轄區名稱命名:如安徽、甘肅、江蘇、福建、四川等。
三、賦予一定紀念意義的命名:如重慶、天津、新疆、寧夏、遼寧等。
四、以境內中心城鎮命名:如吉林、上海、北京等。
五、以境內河湖名稱命名:如浙江、青海、黑龍江等。
六、與民族名稱相關的命名:如內蒙古、***等。
七、其他:如貴州、香港、澳門等。
簡稱的命名,大致可歸納為:
一、以歷史名稱命名:如滬、渝、桂、冀、晉、魯、豫、鄂、粵、瓊、秦、蜀等。
二、以境內河湖山脈名稱命名:如贛、湘、貴、浙、隴等。
三、以全稱中的一或多個字代替。
四、綜合上述幾類情況命名:如閩、皖、黔、滇、黑、遼、青、藏、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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