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2年一個名為萊維·斯特勞斯levitrauss的德國少年告別了他收入微薄而可憐的父親到美國去碰運氣。他隨身帶了一卷帆布以備不時之需。
萊維到達美國加利福尼亞時正值淘金高潮,他看到許多衣衫檻樓的人正忙於在河床上篩洗淤泥,淘取金沙,他忽然萌發出一個想法,為什麼不利用帶來的帆布為淘金者做褲子呢?於是他立即設法用帆布裁制成褲子給淘金者穿。由於褲子堅實耐用,又很合體,大受歡迎,後來萊維就干起了帆布褲子的生意,並不斷擴大生產。 155年了!!! 服飾流行就是某種服飾在一定時段、一定區域內得以廣泛流傳而蔚然成風的一種社會現象。流行的服飾恰如一股強勁的湧流,奔流在服飾領域的長河之中,凸現為服飾的主流而居清晰可見的上風。服飾流行的形式多種多樣,可以是某種款式,可以是某種顏色、色調,也可以是某種質地的面料,還可以是新技術、新工藝,等等。研究服飾流行的趨勢和規律,對於設計、生產、經營者來說,就是為了摘取服飾競爭皇冠上的明珠,以贏得消費者的偏愛而獲得高額利潤,消費者則因此可以駕馭時尚潮流,爭當弄潮兒。<br><br>社會經濟的蓬勃發展,特別是高科技的推波,服飾借助於新型材料和加工技術與工藝不斷更新的魔力,呈現出一派裂變而紛呈斑斓的畫面,從而為服飾流行准備了肥沃的土壤。服飾的流行,實際上它是一定群體對於某種服飾的實用審美滿足性的認同或趨同。換句話說,它適應了一定群體在一定時段、一定區域內,對該種服飾在人們自身生命歷程以及社會生活上的體驗、崇尚和向往的需要。以牛仔褲為例。它不僅在美國青年以及相當一部分中壯年中廣為流行,而且它已經跨越時空,成為一種世界流行褲。那麼,是什麼原因,人們對牛仔褲如此傾慕呢?<br>尋根分析可知,牛仔褲本來是美國西部開發時的一種勞動布工裝褲,後來成為全美的流行服,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概括起來,主要有兩個基本層面:一方面,牛仔褲是一種極為實用的服飾,它舒適、耐用,有時也很便宜,並且只需要低度保養。這是牛仔褲的實用性基礎。<br><br>另一方面,牛仔褲又是一種具有審美價值的服裝,它的藍色淺色調、別致的款式和線條表現力特別適宜青年人的身體特征,體現著強健、耐勞和活力,因而出現了不同的著裝意義群。<br><br>美國專家j·費斯克在著文——《牛仔褲:一種理解美國大眾文化的視角》裡做了缜密的分析。他說,牛仔褲“不僅僅折射著工作本身,它們還承載著自然的本性與性征的涵義。”“圍繞牛仔褲的身體特征、青少年軀體的活動力以及‘自然的本性,存在著一個寬松的意義群。這個意義群可以折射出力量、體力勞動和男人的體育表演,也折射出女人的特征。當然,此類性別差異並非根本問題,但這些差異卻是搶奪男性氣質與女性氣質之控制權的戰場。許多女性便參與了與牛仔褲相關的身體特征更富‘男性氣質這一意義的構造,恰如許多男性展示了更富‘女性氣質的蘊含。”所以,“與其它服裝的正式性相比牛仔褲的非正式性乃是自然與文化、天然與人工、鄉村與都市之間深層結構樹立的一個具體例證。”<br><br>同時,特別重要的是,“這些天然的/人為的以及身體的/非身體的意義,與其它意義一道,構造著與美國西部相關的一組意義群。”人們對西部開發,即先輩拓荒者的崇敬,體現著“不僅僅是些眾所周知的蘊含,如自由、自然、粗犷和勤勞(以及閒暇),還有進步與發展的觀念,以及最為重要的意義——美國精神。正如西部邊疆的開拓乃是美國歷史上一個獨特而明確的階段一樣,牛仔褲也被視為一種獨特而明確的美國服裝,這也許是美國對國際時裝行業惟一的貢獻。”<br><br>在穿牛仔褲的意義群中,還有一些人認為,牛仔褲為非正式的、無階級的、不分男女的、且對城市與鄉村都適用的,穿牛仔褲是一種自由的記號,即從社會范疇所強加的行為限制與身份認同的約束中解放出來。“牛仔褲裡面社會性差別的匮乏,使人有自由‘成為自己’(我想,在反常的情形,才是隱藏自己——費斯克原注)。當然,它指出一個明顯的悖論是:渴望成為自己,反而導致某人穿戴著渴望與他人相同的服裝。……渴望成為自己,並不意味著渴望與他人全然不同,毋寧說它渴望著將個人的差別放置在對某一商品的共同使用當中。”<br><br>牛仔褲的穿用者有著不同的意義群,但也並不否定牛仔褲共有的那套整合的意義,即自由、自然、粗犷、勤勞、勇猛、強壯。可以說,“牛仔褲所承擔的意義,既關乎共同的社群,亦關乎個人主義,既關乎單一的性征,亦關乎男性氣質或女性氣質。而牛仔褲這種符號學層面的豐富性,意味著它們不可能只具有單一確定的涵義,而是種種潛在意義的資源庫。”<br><br>j·費斯克的上述分析表明,牛仔褲其所以有如此眾多的意義群,應該歸功於牛仔褲的款式、面料和顏色的完美結合,別具匠心的設計與考究的精工細作的完美結合,主體實用審美與附加實用審美的完美結合。一句話,歸功於實用性與審美性的完美結合,因而具有豐富的內涵和文化底蘊,令人們青睐,為多種消費群體稱道。<br><br>由此可知,所謂服飾流行周期及其紊亂規律,是指由於某些條件,例如相關群體(即費斯克的所謂意義群),有共同的物質生活體驗和精神追求,即相同的自然地理環境、人文環境和生活方式而產生的實用審美心理,對某種服飾的實用審美價值有了共同的認識和理解,從而使這種服飾流行起來。例如所謂流行色,就是一定時段、一定區域內、一定社會群體普遍認同或趨同其色彩所具有的象征意義。隨著時間的推移和生活的轉化,原來群體中的社會成員的實用審美心理,因各種原因,例如事業的成敗、家庭條件的變化、個人年齡的增長、愛好或工作環境轉換等變化,特別是社會政治、文化思潮的推動和影響,又使群體中的人們對同一種服飾的使用和色彩認可不盡一致,特別是當一種新的服飾,包括技術和材料引起的全新款式或改進款式出現的時候,這種追求相對統一的局面,就被群體分化和重組所產生的人們新的實用審美心理的追求差異所打破,而湧現出這些分化和重組的群體,所擁戴的幾種不同特色和規范的同類服飾交相面世的情況,於是“紊亂”——含糊不清——出現了。也就是說,原來一看便知的特殊色彩、特殊款式、特殊面料、特殊加工技術與工藝所形成的一股清流風行的現象被淹沒在滾滾的“服飾洪流”之中。這種從相對一致到紊亂,總是有始有終,具有時段性、地域性的特征,呈現出一定的周期。新款式、新色調、新面料、新技術服飾的出現,又引起新一輪流行和紊亂。如此循環往復、周而復始。這就是服飾流行周期及其紊亂規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