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現法律規定:鄰裡以和為主。
你說的這情況都有。主要看物業售房的合同為誰。
一般是誰家堵了誰家修,不去理弄樓上樓下。
這人你說的的確沒face。
以和為貴。
這要看是哪堵了;如果是主管道即立管堵;那就是大家共同花錢維修;如果是他家支管堵了;那在讓大家攤錢;你就不用給他
不給他不就得了
象你說的情況要向你家的物業管理反映,我想只有這樣才可以解決問題。
我家也是這樣子的,每次堵找專業管道疏通人員來做,都收不少錢。
不過,你也不必這麼氣,換位思考一下,如果你家在二樓,從管道裡清出的堵塞物是從樓上丟進去的抹布之類的東西,根本就無法確定是誰家的過失,只好大家攤錢,也算作警示吧。
下水道屬於單元集體所有,下水道堵了,原因不止是一樓要付責任,大家在使用時要文明,不要什麼都往下水道扔。通下水道費用應該均攤。
這種情況老房子常見,通常是大家分攤通水管的費用。樓上住戶平時不注意,不管什麼都往下水道倒,而造成下水道擁堵。如你家在二樓,水道堵了悶出污物,又髒又臭,夠你收拾的。
最好自己另外通個下水管道,和他們不相干!
找物業啊
找物業就行了
不搭理他,下次再叫門就別給他開,他不久就會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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