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人員可以領取各省發的《就業失業登記證》,對失業人員實行實名制網絡管理。持證人可在各省行政區域內享受公共就業服務和就業扶持政策的憑證。如果安排持證人就業就是國家說的“實名制就業”
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要求,處於無業狀態的本省城鎮戶籍人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應當進行失業登記:
(一)從各類學校畢業、肄業的;
(二)從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等各類用人單位失業的;
(三)個體工商戶業主或私營企業業主停業、破產停止經營的;
(四)承包土地被征用並符合規定條件的;
(五)軍人退出現役且未納入國家統一安置的;
(六)刑滿釋放、假釋,監外執行或解除勞動教養的;
(七)其他符合失業登記條件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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