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枚月桂樹葉代替了拷鈕上的標志“l.s.&co.s.f.cal.”。
1947年--拱式線跡重新出現。
1950年--為隨應時尚潮流,褲管裁成更瘦身的式樣。
1955年--開始生產裝有拉鏈的501牛仔褲。
1959年--開發出經過預縮處理的牛仔褲。
1966年--後口袋角處以條棒形短線跡代替鉚釘固定。
1971年--紅色標牌由祥“levi`s”改為捷“levi`s”。
1983年--由於織機技術的改進,使得門幅增寬,紅褲邊消失。進入90年代,科技的高速發展使得制作牛仔褲的工藝大大提高,加上時間的積累令牛仔褲獲得了今天的完善結構。 牛仔褲的由來牛仔褲,英文名為“jeans”,最早記載於1567年,是對來自意大利港口城市那亞(genoa)祥的商船水手所穿的褲子的稱謂,捷即“或“genoese”genes”。從19世紀60年代開始“jeans”這個響當當的名字才被利維公司正式采用,在這之前人們把它稱之為“齊腰工裝褲”(waisthighoverall)、“褲子”(pantaloons)。 說起牛仔褲,人們自然會想起1849年美國那次淘金潮,當時第一批踏上美國大陸的移民,他們可以說是一窮二白,他們不得不拼命的工作。強烈的勞動使得衣服極易磨損,特別是在1849年礦工們一窩蜂湧進加利福尼亞州,形成了當時著名的淘金潮。由於衣料非常容易破損,人們迫切希望有一種耐穿的衣服在這種背景下,堅實、耐用的牛仔褲應運而生。利維斯特勞斯(levistrauss)被公認為是牛仔褲的發明者。1850年,他所創立的利維公司(levi`s)生產的501牛仔褲就是世人所知的牛仔褲的鼻祖了。30年代中期,在美國中西部農業地帶幾乎人人都穿的牛仔褲第一次被帶到密西西比河以東的繁華都市,從此牛仔褲開始步入流行服裝的行列。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美國當局把牛仔褲指定為美軍的制服,大批的牛仔褲隨盟軍深入歐洲腹地。戰後士兵返回美國,大量積存牛仔褲在當地限量發售由於這種褲子美觀、實用、耐穿,又價格便宜,所以在當地大受歡迎。於是歐洲本地的工作服制造商紛紛爭相仿效美國的原裝貨色,從而使牛仔褲在歐洲各地普及、流行開來。美國好萊塢的影視娛樂業對帶動牛仔褲的國際流行風潮起了不可低估的作用。50年代期間的著名電影如《無端的反抗》、《天倫夢覺》等,片中的主角都穿著舒適、大方的牛仔褲,在那些大牌明星引導潮流的影響下,牛仔褲在當時成為一種時尚的標志。
在人們的印象中,經典的牛仔褲應該是這樣的:靛藍色、純棉斜紋布、臀部緊身、中低腰短裆設計、褲腿略小、拷鈕、緝明線、貼袋、釘標牌等裝飾。然而,最早的牛仔褲並不是就跟我們所想象中的那樣。牛仔褲的鼻祖--利維公司,它所推出的501牛仔褲可以說是牛仔褲的經典之作。下面我們就以它的發展過程來回溯一下牛仔褲從誕生到經典的變遷:
1855年--最早的牛仔褲只有一個後袋,並且沒有約克。
1872年--始創用金屬鉚釘加固牛仔褲受力部位。
1873年--牛仔褲由灰色改為靛藍色。後袋飾以橙色的雙拱式線跡。
1886年--把後腰標牌的圖案由小矮人改為兩匹馬。
1890年--加上一個表袋與後約克。
1905年--加上第二個後袋,至此牛仔褲有五個口袋的形式固定了下來。
1922年--在褲腰增設腰帶襻。
1937年--後袋的鉚釘被藏在裡面。
1941年--取消了牛仔褲前開襟下部的鉚釘。二戰期間去掉了後腰蝴蝶結及表袋鉚釘,而後袋的雙拱式線跡則由印制的相似圖形來代替。一枚月桂樹葉代替了拷鈕上的標志“l.s.&co.s.f.cal.”。
1947年--拱式線跡重新出現。
1950年--為隨應時尚潮流,褲管裁成更瘦身的式樣。
1955年--開始生產裝有拉鏈的501牛仔褲。
1959年--開發出經過預縮處理的牛仔褲。
1966年--後口袋角處以條棒形短線跡代替鉚釘固定。
1971年--紅色標牌由祥“levi`s”改為捷“levi`s”。
1983年--由於織機技術的改進,使得門幅增寬,紅褲邊消失。進入90年代,科技的高速發展使得制作牛仔褲的工藝大大提高,加上時間的積累令牛仔褲獲得了今天的完善結構。 牛仔褲這種全球性流行的服裝,發源於美國。美國歷史上的牛仔堪稱“馬背英雄”,他們是美國在向西部開拓過程中一支富有冒險精神和吃苦耐勞精神的尖兵。當年牛仔的服飾,並不是以今天所謂的“牛仔褲”,而是以他們的帽子——墨西哥式的寬邊高頂帽為最突出的標志。這種帽子既可遮擋烈日風雨,休息時可折起來作枕頭,還可用以臨流舀水痛飲。他們的靴子做得特別適於騎馬。所以英語中有牛仔帽(cowboyhat)、牛仔靴(cowboyboot)的詞條,卻沒有牛仔褲的字樣。我們現在的“牛仔褲”的流行說法是jeans。19世紀50年代末,有一個普魯士裔美國人利維·斯特勞斯的淘金者來到舊金山。他原先是個布商,隨身帶著幾匹可做帳篷、車篷的帆布。他看到淘金工穿著的棉布褲極易磨破,便用所帶厚實的帆布裁做低腰、直腿統、臀圍緊小的褲子出售,大受淘金工的歡迎,自此轉而成為牛仔們的特色服裝。利維進而把褲料改為靛藍斜紋粗布,他的生意越做越大,於1871年申請專利,正式成立“利維·斯特勞斯公司”,後發展成為國際性公司,產品遍及世界各地。 牛仔褲是19世紀才出現的。 1850年,美國西部出現了淘金熱。19世紀50年代末,有個普魯士裔美國人名叫利維·斯特勞斯的淘金者來到舊金山。他原先是個布商,隨身帶著幾匹可做帳篷、車篷的帆布。他看到淘金工穿著的棉布褲極易磨破,便用所帶厚實的帆布裁做低腰、直腿統、臀圍緊小的褲子出售,大受淘金工的歡迎,自此轉而成為牛仔們的特色服裝。利維進而把褲料改為靛藍斜紋粗布,他的生意越做越大,於1871年申請專利,正式成立“利維·斯特勞斯公司”,後發展成為國際性公司,產品遍及世界各地 牛仔褲的由來牛仔褲,英文名為“jeans”,最早記載於1567年,是對來自意大利港口城市那亞(genoa)祥的商船水手所穿的褲子的稱謂,捷即“或“genoese”genes”。從19世紀60年代開始“jeans”這個響當當的名字才被利維公司正式采用,在這之前人們把它稱之為“齊腰工裝褲”(waisthighoverall)、“褲子”(pantaloons)。 專門為淘金工、伐木工以及其他藍領工人生產廉價、樸素、耐磨和功能性強的可充當工作服 牛仔(英文:cowboy;西班牙文:vaquero)是指在美洲牧場上照顧牛、馬的人。 牛仔“cowboy”這個詞實際上來源於西班牙語,是西班牙語“vaquero”直譯而來。“vaquero”發展於詞根“vaca”,意思是“牛”,因此“vaquero”(cowman)翻譯成英語就是“cowboy”。最早的牛仔是那些來美洲居住的歐洲人後裔。登陸到美國東海岸的英國和法國殖民者根本不熟悉西班牙人的畜牧方式,他們開始只會采用圈養的方式養牛。當圍欄裡的草被牛吃完後,牛群就被趕到一個新的有草的地方繼續放養。這樣的牧牛人在英語稱為“driver”。而西班牙人不像其他殖民地的殖民者一樣因躲避政治、宗教迫害而來,他們是貴族、冒險家,他們嚴謹、聰明、有紳士風度、有膽識、富於野心、愛冒險、喜歡表現自己……他們把“ican”的精髓融入到“americacan”中。他們養牛的方式是真正的放牧,把牛放到沒有邊際的草原中,牛仔們騎馬隨牛群馳騁。這些西班牙人的精神代表了傳統的牛仔精神。在新墨西哥州的鄉下居住著這樣一些頑固的傳統牛仔,他們就是遍布美國的西班牙人後裔,他們的血統和文化一直很好地保存了下來。 1846年,美國與墨西哥開戰。戰爭中美國人打敗了墨西哥人,建立了新墨西哥州。但是非常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新墨西哥州的牛仔文化卻徹底地征服了美國。沒有任何區域能像新墨西哥州那樣對美國牛仔文化的發展產生如此重要和深遠的影響。 事實上,牛仔們並不像電影中反映的那樣帶有強烈的英雄主義色彩。據一位牛仔專家勞恩·泰勒說,現實中的牛仔就是騎在馬背上的農場工人,負責看管奶牛。他們在戶外的時間一天長達12到14個小時,工作既沉重又危險,報酬又低。一到冬天,大多數的牛仔都不得不再找其他的工作。1865年到1895年是牛仔的鼎盛時代,新的肉類保鮮辦法的出現、市場對牛肉的需求急劇增長,同時鐵路延伸到大多數村落,使得牧場經營業在美國西南部非常興盛。放牧業、牧場經營業主們用較低的成本在西部飼養大批的牛群,然後通過鐵路把它們運到東部的市場。而牛仔們就在戶外放養牛群,然後把他們運到最近的鐵路上。 然而就是這些處在社會最底層、充滿著美國開拓精神的西部牛仔們,形成和完善著自己的牛仔文化,並且身體力行地把牛仔文化發揚光大。他們通常穿著的“制服”——牛仔褲,與牛仔們身上蘊涵的獨立、自由、叛逆、粗犷、豪邁的精神相得益彰、交相輝映。牛仔褲後來幾乎完全脫離了一條褲子的原始意義,特別是藍色牛仔褲,已經成為一個重要的文化符號,持續地嵌入西方工業革命之後高度發展的“現代”社會中。 平地而起的美國牛仔文化,有別於歐洲文化和印第安文化,又吸收了多種文化的精華,使自身得到發展。隨著美國的強大,美國的文化開始風行世界。牛仔文化更是隨電影中的牛仔形象一起深入民心。通過許多事實和傳奇故事,牛仔已經成為美國文化的偉大代表。而牛仔褲及牛仔服飾,就成了美國牛仔文化的一個鮮明符號。 ----------------------------------------------------------------------------------------------------------------------------------- [編輯本段]牛仔褲 最早牛仔褲的出現,源於某個靈機一動的創意。那是在1853年,正是加利福尼亞淘金熱最風行的時候。淘金的工人們一直抱怨普通的褲子磨損得太厲害,也裝不下淘來的黃金顆粒。於是,一位名叫levisstrauss的商人萌發了用滯銷帆布制作一種不易磨損的工裝褲的想法。最早的牛仔褲並不是現在最常見的藍色,而是棕色的,而且褲腰也裁剪得很高,便於工人們把它穿在普通褲子的外面。為了加固,在褲兜和褲門處都使用了嶄新的銅紐扣———現在,這已經成了牛仔服裝裡一種歷久不變的標志性元素。 直到上個世紀二十年代,牛仔褲還是西部工人們的主要工作服裝。但是,隨著三十年代西部牛仔電影的風行,在影片中頻頻出現的牛仔褲漸漸走進了公眾的視線。在美國號稱“牛仔之王”的男影星羅伊·羅傑斯,就以一身牛仔裝的形象贏得了許多影迷的心。 從這個時期開始,牛仔裝逐漸脫離了工裝褲的概念,開始流行到各個年齡和各個階層。之後,逐漸地從工人、學生到富有的商人和好萊塢明星,甚至是皇室成員,都開始穿這種輕松又隨意的服裝。 牛仔褲原是十九世紀的美國人為應付繁重的日常勞作而設計出的一種作業服。時過境遷,當年粗重的勞動裝,如今跻身時裝界,巧妙地迎合流行,不斷地變換出新的款式,風靡全球,在時裝領域占據了極大一塊地盤。牛仔褲尤其受年輕人的喜愛,現在哪一個年輕人的衣櫃裡,找不出一二條牛仔褲? 牛仔褲最常見的顏色當屬藍色,此外又有黑、白等其他色彩。材質也有多種,款式更是不勝枚舉。各生產廠家縫制的牛仔褲都各具特色,不妨多試穿幾條比較一下,挑選自己最中意的。選購時,還應考慮著用的場合以及和上衣、鞋子的配。令年輕人欽慕不已的牛仔褲首推levi's、lee和wrangler等名牌,世界各國又各有國產的名牌牛仔褲,像日本的bigjohn、edwin等,在日本國內受歡迎的程度,決不亞於大名鼎鼎的美國牛仔褲。幾乎所有的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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