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商鞅原名衛鞅,春秋衛國人;應該說,商鞅是最早提出法制觀念的思想家,奴隸社會雖然進行法制,但從來不向人民解釋為什麼要法制,而商鞅的出現,向人們闡述了法家為什麼要提倡法制;當時,商鞅在衛國並不得志,因此,他最終離開了衛國而到秦國,在一些機遇中,他接近了秦穆公,並向秦穆公闡述了他的思想,得到了秦穆公的支持;商鞅執行法家思想的最大特點是,用簡單的事例向人們灌輸他的思想,並逐漸健全了秦國的行政管理體制和軍隊管理體制,其保甲制使秦國達到了全民皆兵境界,即秦國的農民平時作農業,戰時則成為士兵,實際就是現在的義務兵役制,所以,秦國得到了強大的機會,最後,統一六國,建立了第一個封建王朝;比如,商鞅最初的城門賞金的事例就相當簡單,為了顯示秦國國君和他的誠信,他在城門立了一木,任誰只要移卻了此木到另一城門,就賞千金,終於有人嘗試,他就真賞了千金,從此,商鞅的法制觀念深入人心,贏得了秦國人的尊重。
韓非子:韓非是法家思想的重要人物,他在法家思想中的地位,遠比商鞅等人高得多;韓非本是韓國的王族貴人,但是,他的思想卻偏偏無法在當時的韓國實現,其中的原因當然復雜,韓非在流落到秦國時,向秦國國君闡述了他的法制理念,並詳細地為秦國制訂了一整套的法律法規,秦國國君雖然沒有重用韓非子,但是,卻采納了他的思想和觀念;因為,秦國自商鞅以來,歷代都重視法制手段,比如,范睢,呂不韋、李斯等,他們都順勢而為,尊重了秦國的實際,都推崇法制觀念的。
李斯:李斯是法家思想上最為重要的一環,正是李斯的出現,使得法家思想真正開始走上統治地位;李斯是戰國末期秦國的思想家,他原是呂不韋的門人,在呂氏的幫助下,漸漸走到了秦國國君秦贏政的面前,成為宰相,在他的影響下,秦始皇更加推崇法家思想,並制訂了一系列的法律體系,最後,秦始皇終於完全了秦國吞滅六國的壯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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