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問:什麼是宗教? 答:宗教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歷史階段、人類思維能力發展到一定水平以後產生的社會現象。宗教做為意識形態,首先表現為一種特定形式的思想信仰;同時宗教也是一種文化現象,在歷史上曾對社會的文化、文明和社會進步做出過重大貢獻。宗教是世界文明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宗教與人類文明同步。世界上一切國家,一切民族,都有不同的宗教存在,不同的宗教也反映了不同的社會文化、民族習慣、法律意識和政治制度,宗教是人類社會普遍的文化現象。
關於宗教一詞的文字含義,歷史上佛教以佛說的為教;以佛弟子所說的為宗,宗為教的分派,合稱宗教。(《辭源》第二卷第815頁)“宗”或者“教”這個名詞,自中國古時候就開始使用,特別是南北朝末朝至隨唐時,佛教的天台宗,華嚴宗等學者,解釋經典的中心問題時,曾要約地以名、體、宗、用、教等五點來說明。不久,宗與教遂被連成“宗教”之詞使用。宗教者即為诠表佛教的特殊要義而使用之各種語言文字。由此看來,宗教一詞是來源於佛教,也是指佛教而言的。(日本,山口益著《作為宗教的佛教》),到了後來,宗教一詞逐漸演化成泛指對神道(即有神論)的信仰。
當今我國的宗教,是指流傳於我國並被部分群眾所信奉,並且受到國家憲法和法律保護的佛教、道教、伊斯蘭教、天主教和基督教(東正教)等。
2、問:什麼是宗教信仰?
答:宗教信仰,是指信奉某種特定宗教的人們對所信仰的神聖對象(包括特定的教理教義等),由崇拜認同而產生的堅定不移的信念及全身心的皈依。這種思想信念和全身心的皈依表現和貫穿於特定的宗教儀式和宗教活動中,並用來指導和規范自己在世俗社會中的行為。它屬於一種特殊的社會意識形態和文化現象。
3、問:什麼是宗教信自由?
答:********制定的《關於我國社會主義時期宗教問題的基本觀點和基本政策》(即中發[1982]19號文件)指出:“宗教信仰自由,就是說:每個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這種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種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裡面,有信仰這個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個教派的自由;有過去不信教而現在信教的自由,也有過去信教現在不信教的自由。”
4、問:我國為什麼要實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答:宗教在我國社會主義社會存在和發展有其現實根源和理由,我國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制定和執行就是基於這一現實提出來的。也就是說:通過社會主義的歷史實踐充分證明:“那種認為隨著社會主義制度的建立和經濟文化的一定程度的發展,宗教就會很快消亡的想法,是不現實的。那種認為依靠行政命令或其他強制手段,可以一舉消滅宗教的想法和做法,更是背離馬克思主義關於宗教問題的基本觀點的,是完全錯誤和非常有害的。”(《新時期宗教工作文獻選編》第55頁)因為,在社會主義社會,雖然實行了生產資料公有制,消滅了階級和剝削,但是,我國仍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仍然存在著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的矛盾,存在著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的矛盾。人們征服自然的能力還很有限,人與人之間的關系,雖然較之舊中國有了根本的改變,但是,由於社會歷史原因和其他原因,人與人之間仍存在著事實上的不平等。因此我國社會仍然不可避免地存在著事實上的不平等。因此我國社會仍然不可避免地存在著宗教產生和發展的自然根源、社會根源和認識根源。宗教信仰、宗教感情,以及同這種信仰和感情相適應的宗教儀式和宗教組織,將作為一部分人民群眾的精神需要,作為社會歷史文化現象長期存在。只有經過社會主義、****的長期需要,在一切客觀條件和主觀條件完全具備的時候,在“只有當日常生活的關系,在人們面前表現為人與人之間和人與自然之間極明白而合理的關系的時候,現實世界的宗教反映才會消失”。(《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96-97頁)因此,在社會主義時期,我國對待宗教唯一正確的政策就是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只有這樣,才能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人,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共同奮斗。 類為什麼不分種族、民族、地域、歷史階段、社會發展程度都會有宗教信仰呢?這是一個很復雜的問題,但無疑,宗教信仰可以看作是全人類所具有的普遍特征。信仰是人類的一種本能天賦,是人類對於宇宙天地命運歷史的整體超越性的意識,是統攝其他一切意識形式的最高意識形式,是人類對人自身存在整體性的反思。
“宗教的本質既不是思維也不是行動,而是知覺和情感。它希望直觀宇宙,專心聆聽宇宙自身的顯示和活動,渴望孩子般得的被動性被宇宙的直接影響所抓住所充實。”
宗教情感論的首創者施萊而馬赫這樣解釋宗教的本質。的確,在原始人類智力能力很不發達的原初社會,人類出自內心地對日月星辰的運轉,日夜冷暖的更替,自身生命的存在,感到越發的困惑,對死亡產生了巨大的恐懼,對主宰人類命運的自然力量以及社會力量背後的那種不可琢磨的偉大超自然超社會的力量頓生一種難以抗拒的頂禮膜拜之感。他以一種虔誠的態度“仰望”這種偉大的力量,對它產生一種信任依托之感,希望能借助他這個無限的終極力量解決自己心靈的恐懼和困惑。人類就不斷地對這種終極無限的力量盡其所能地描述表達,在人類思維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發展強弱的不同階段,在生存環境不同的不同地域,對這種終極無限的形象、性質表達各不同,並且形成的宗教經典體系、宗教儀式、規章制度也是不同的,即宗教情感的外在載體、表現方式是存在很大差異的。
原始社會,由於人的大腦思維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相當低下,人類與蟲蛇鳥獸為伍,將這種超自然的神秘力量實物化,於是就有了各個民族以各種動物或樹木為對象的不同的圖騰崇拜,並形成了一系列煩瑣的習俗禮儀。這個時候巫術也應運而起,巫術表現為人與這種神秘的無限力量之間的溝通,中國原始社會在有重大事件時,會有利用占卜等方式向“天”請示,希望得到上天的啟示,以在重大決策時能夠順天而行。《聖經》中有很多先知的故事,他們就是接受上帝的啟示,再向人們表達、傳授,從而使人們的行為能符合上帝的意志——即對上帝的絕對虔誠及“愛自己的鄰人”等。各個民族在對這個終極無限的表達中,無不受本民族文化發展、地域環境、思維語言能力的影響,因此,各個民族的終極無限的呈現方式就不同。在古希臘是以宙斯為首的多神;在希伯萊文化中,必須絕對服從耶和華的指示;在中國上古時期,這個終極無限就是“天”。天不是一個人格化的無限的力量,但他無疑和西方的上帝一樣,以其令人畏懼、敬畏的強大神秘的力量,激起人心靈上的感激、恐怖、膜拜等復雜的情感。上至君主,下至黎民,當其做了違背仁義的事,上天都能給予懲戒。中國人做事,總是力求順天而行,替天行道。
隨著人類思維能力、生產經驗、知識體系、自我意識的不斷發展,宗教信仰體系也不斷地完善,宗教的創始者將現實社會的道德標准加入到教義中去,以教導信徒為人處世按道德的標准去做。隨著人的理性能力的不斷健全,宗教的捍衛者對上帝這個終極實體的證明層出不窮,圍繞著信仰和理性的爭議反反復復,爭論不休。而也有人對上帝的存在提出了質疑,不斷地與宗教的捍衛者進行有關上帝的論戰。甚至在同一種宗教內部,圍繞證明上帝方式的不同,正宗與異端的爭論其矛盾差異還要更加激烈。既然信仰起源於人類對超自然力的恐懼,對把握自己命運的力量的困惑,既然信仰是來自於感覺和情感,為什麼要用人類的不健全的理性來佐證這個終極實體的存在與否呢?信仰和理性是兩個不同層面的概念,何必要非要放在一起考慮呢?人類總是以今天的成果否定嘲笑昨天的無知,對上帝的理解竟然都處在不斷的發展中,充滿了人們的偏見和幼稚。可憐的上帝啊!
上帝在我心中,無須外人的證明來確定其存在。
為什麼不能把一切復歸本原呢?為什麼不從最原始的感覺、經驗、情感上體驗上帝的存在呢?《聖經》(舊約)是希伯萊民族在其與周圍各民族的長期爭斗中,由先知們將某些私人的宗教情感記載下來,將對耶和華的忠誠和對希伯萊民族的忠誠統一起來,供希伯萊民族在歷次困境中能團結一心,度過難關。《聖經》是整個西方民族的精神食糧,上帝就在每個人的心中,自己切實感受到了上帝的存在,才會對基督教產生堅強的信仰。《聖經》和傳教士只是心中上帝信念的催化劑,目的只是在於激發人們心中宗教情感。
“對我來說,上帝比任何思想、事物或人更具有實在性。我明確感受到他的存在。我覺得他就在明媚的陽光中,在蒙蒙細雨中,在做祈禱和贊美禮拜時,我對他說話,仿佛對一個朋友說話,我們的講話無比歡樂。他一次一次地回答我,他的話往往清晰易懂,以至於我的耳朵仿佛攜帶著他的聲音;一般來說,他的話都會在我的心田留下深刻印象。”
“上帝像自然界的空氣一樣環繞在我的周圍。他和我的距離,比我的呼吸還要近。事實上,我就生活在、活動在、存在於上帝之中。 有時,我仿佛站在他面前,與他交談。祈禱必有回應,有時這些回應以直接的壓倒一切的方式,啟示著他的存在和權力。 我感覺到一種存在、強大而有力,卻舒適怡人,它在我的頭上盤旋。有時,它仿佛用有力的雙臂擁抱我。” 對於這些個人的情感體驗,有人會問,到底真實性會有多大呢?即使是真的,也有人利用現代的心理學成果來進行分析,說這些只不過是人的心理反映而已。其實,一個沒有宗教信仰的人很難理解真正持信仰的人的切身感受。宗教情感論的反對者批駁說:將宗教的本質規定為信仰個體的個人經驗,這不具有普遍性,宗教情感只是一種難以把握的神秘性感覺。 可是這種觀點的出發點是概念的理論推演。宗教信仰首先是一種私人性的心理經驗,其次在某個特定的民族歷史環境中,被先賢們解釋闡釋,總結成一系列的理論體系,宗教儀式,宗教節日活動。在宗教經典的閱讀和宗教儀式的進行中,個人的神秘性的宗教情感被激發了出來,人開始和上帝溝通,人的宗教信仰更加堅定、牢固。也就是說,私人性的宗教情感被客觀化、普遍化為宗教經典理論和宗教儀式。宗教情感被客體化了,從而跨越了狹隘的私人性,具備了公共性。而在這個過程中,人類的倫理道德、文化藝術、政治理念都借助這個載體得以灌輸入信仰主體的信念中。因此,對宗教情感論的批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解其攻讦。人類的宗教情感之所以能夠在特定的情境下被激發出來,並引起人們的共鳴,在於人類天賦的信仰本能,這是普遍的潛在地存在於每個人中的。當在某種特定的人生經歷或生存背景的變遷下,人對自己的命運和社會、宇宙產生了反思,在頓刻感受到一個終極實體的呼喚。每個人的具體生活經歷雖然不一樣,但對命運和生命的思索是一樣的,都要面臨死亡的來到,都會不由自主地感受、揣測那個超越現實的彼岸的世界,感受到終極存在對個人命運的左右,對社會歷史進程的控制。對這個終極實體所行成的一系列復雜的個體性的感覺和情感,通過客觀化後,再試圖激發起其他信仰主體的宗教情懷。 宗教信仰從一種私人性的個體經驗、心理感受,實體化成一個特定民族的共同的具有一系列理論經典、宗教儀式、規章制度等存在形式,無論是對信仰主體,還是對整個社會民族來說,都是有相當重大的意義的。對個人來說,當他面對自己無法把握自己的命運而困惑時,當他對死亡和未來產生不確定的恐懼時,如果他皈依了神,便會相信神與他同在,感到來自神的愛憫和力量,他不會陷入無助的絕望,而喪失生存的勇氣。對於社會來說,宗教信仰是凝聚社會成員、增強社會向心力和團結力的強大精神武器,使人建立起有助於社會穩定的道德觀念。沒有一個民族可以沒有宗教信仰可以長久屹立[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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