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和我去年六月經人介紹認識,八月就辦證了,打算今年七八月份懷小孩,我總覺得我們了解得不夠,因為當時都是大齡青年,覺得雙方條件相當,工作單位相距很近就結婚了,請問這種情況適合馬上要小孩嗎,是否還有經過一段時間人磨合期再要小孩呢? 個人不贊同結婚就馬上要小孩。畢竟婚後還需要一段時間來磨合,包括雙方的生活習慣,雙方的家庭等等很多因素跟戀愛時的情況都是不太一樣的。就是雙方的感情都很好,也應該留出至少一年的時間來享受二人生活,畢竟有了孩子的多人生活(可能會有父母來照顧)跟小兩口的生活是完全不一樣的。婚後全家人圍著孩子團團轉你們小兩口就沒有了自己的空間了,別到時候後悔啊! 出於對下一代負責的態度,請將生理心理等各方面都調節好了再考慮生一個健康可愛的孩子。對了如果決定要寶寶了,應該在懷孕前三個月開始補充葉酸,這個你要買些書或請教有經驗的人。
你們去年就辦證了,如果想在今年七八月份要小孩的話,離結婚時間也已過了一年了。在這一年中,你們相互了解磨合的已經基本差不多了,再加上年齡的問題,所以,還是按計劃要小孩的好。再說,孩子是夫妻的連心肉,有了孩子,雙方的關系就會更加緊密,因為愛情之花結出了果實,這是最讓人欣慰的事喲。你想想對吧?祝你幸福快樂! 年紀如果大了還是早做打算比較好. 還需要磨合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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