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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森永毒奶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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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2-05-18
我在一份報紙看到了此事件,現在我想知道全部的經過?!
 
含砒霜的森永奶粉
早在50年代,1955年6月,日本西部不少嬰兒忽然患了原因不明的腹瀉、發燒等“怪病”。一個月後岡山縣《山陽新聞》的記者因東京來的侄兒吃了他女兒的森永奶粉後,也發生怪病求醫,醫生建議改吃奶粉,才揭發、並逐漸查明了森永奶粉含砒霜的案件。

森永當時在龐大廣告費推動下,生產的奶粉占市場一半以上份額。鮮奶供不應求,就用非鮮奶作原料,加入一種叫作磷酸蘇打的穩定劑。磷酸蘇打也分藥用和工業用途,森永德島工廠選用含砒霜成分、用於殺蟲的工業磷酸蘇打。

案發後,岡山縣成立了“受害者同盟全國協會”(簡稱全協),10月起與森永談判賠償。期間,相當於衛生部的政府厚生省勸告雙方聽從政府委托的五人專家組成的委員會的決定。12月,委員會發表《意見書》說,森永賠償死者每人25萬日元、生存者一萬日元、森永可從賠償費中扣除慰問費、砒霜中毒沒有後遺症等內容(當時1美元約兌360日元,日元本身價值約是現在的四十倍)。

受害面擴大
本來就不認同委員會的全協,提出賠償死者每人50萬日元、生存者六年每人每月兩千日元健康管理費、定期體檢費和設立砒霜中毒研究機構等方案,森永不同意,只接受《意見書》。於是全協在德島地方裁判所起訴森永,並發起抵制森永產品的運動,但沒得到一般民眾響應。05年,援助受害者的義工能濑英太郎著書《森永砒霜毒奶粉事件50周年》中對此說:“戰敗後十年,民眾的戰爭創傷未愈,各求溫飽、無心顧及他人。”

針對抵制運動,森永也加大了分裂全協和賄賂官僚、收買醫生的活動,加上當時日本對砒霜中毒的知識有限,以至於岡山縣沒一個醫生說受害者的病是砒霜中毒後遺症。而傳媒在森永龐大廣告費的魅力下對毒奶粉案噤若寒蟬。結果,毒奶粉受害者在岡山縣擴大,按厚生省56年的記錄,毒奶粉導致12,344人受害,其中130人死亡。

十四年空白
除了奶粉,森永還有其它種類繁多的乳制品,例如這種“媽媽奶茶”。

56年4月全協分裂。新成立的“岡山森永奶粉中毒兒童保護會”(簡稱保護會)和主張民事訴訟的兩派分道揚镳。保護會向各方訴求治療後遺症、控訴森永企業責任和厚生省行政責任等。民事訴訟派在大阪、岡山、高松地方裁判所分別起訴森永。63年德島地裁判決森永無罪,受害者上訴,66年二審判決森永敗訴,森永又上訴到終審法庭。

二審判決後,岡山大學醫科教授和部分醫院醫生檢查了35名毒奶粉受害者,發現他們幾乎都有五髒、五官或皮膚、骨質、血液異常的後遺症,要求大阪大學等協助研究。

69年《朝日新聞》兩名記者看了大阪大學的後遺症報告後開始追蹤報道,兩人說“日本傳媒十四年來背叛了森永毒奶粉受害者,以人道與良心,我們有義務公開真相。”保護會說“十四年來政府、醫生和傳媒抹殺了我們的呼聲”。此後全國各報在“大家都寫就不用怕”的心態下報道,全國捐款、鼓勵信湧至,保護會壯大到800人,並在全國設立分會,反對厚生省的治療和賠償建議、展開抵制森永產品的第二波運動。

終生賠償
1973年11月終審法庭判決森永有罪,森永德島工廠兩名員工被判刑三年。

終審判決前夕,厚生省勸告森永接受保護會的賠償要求。案發以來十八年,森永與受害者組織的談判斷斷續續,最後的爭點是終身賠償。73年12月厚生省、保護會、森永簽署了賠償協議書,其中較矚目的是終身保障直系遺屬和生存者:每月賠償無法工作的生存者相當於一般行政職的月薪終身、賠償因後遺症不能結婚或離婚者、收容受家庭歧視的生存者。

以02年為例,每月治療費人均3.5萬日元、一次性喪葬費約720萬日元、遺屬撫恤金一年240萬日元、生存者生活護理津貼和健康管理費每月1萬至8.5萬日元不等、養老金一年69萬至274萬日元不等(85年美國通過“廣場協議”令日元暴升,02年1美元約兌125日元)。

賠償協議成立後,森永續存至今對社會的最大意義是每年約十億日元的賠償,這個現在仍是日本的名牌乳制品公司背負沉重的十字架已54年,厚生省(現厚生勞動省)、醫學界、傳媒曾有的失信,令受害者及援助義工們至今仍警惕,他們近年也指責後來取代保護會成立專責賠款的“光協會”貪污,而研究砒霜中毒機構也存在“掛羊頭賣狗肉”的嫌疑。
參考資料:
http://lisajh20.blog.sohu.com/1389789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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