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診斷妊娠期糖尿病的實驗,也就是gdm的。不過用的方法和評定標准和我們這邊不一樣。國內通常是用75g糖(不過廠家供貨裡通常含10%水,所以也有用85g糖的),但who也有推薦過孕婦100g,然後有測餐後即時、1、2、3小時4點血糖,然後2點及以上異常就可以診斷gdm。所以我就不知道你所在醫院是怎樣的標准。和兌不兌水沒關系,口服糖耐量實驗的標准就是這樣。不管結果如何,這個你要高度注意,因為gdm對您和您的孩子都是很大危害的。對您,妊娠高血壓、流產、感染、羊水過多以及糖尿病本身的並發症都會多。對孩子,巨大胎兒、出生後低血糖、胎肺不成熟、早產、畸形,這些會危及孩子生命的。因為不知道你檢測的單位用的什麼標准,所以最好去檢查的單位把檢查結果問清楚,祝你和孩子健康。
糖尿病妊娠的胎兒常在胚胎發育7周之前發生先天性畸形,因此孕前早期診斷與處理非常重要。 1、病史及體格檢查:體格檢查比較重要,但往往是陰性的,因此出現下面高危因素時,應注意糖尿病發生的可能性。 1)糖尿病家族史 2)經孕或產婦過去反復流產、不明原因死胎或死產、新生兒死亡、巨大兒、羊水過多、畸形兒。對這些病人應進行尿糖、血糖及糖耐量測定 2、臨床表現: 1)典型症狀:三多一少(多飲、多食、多尿和體重減輕)。妊娠期間還可以出現外陰瘙癢、陰道及外陰念珠菌感染,症狀重時出現酮症酸中毒伴昏迷。 2)妊娠期糖耐量異常:無三多一少症狀。早孕時妊娠劇吐,或有念珠菌感染史,空腹血糖檢查發現異常或尿糖陽性,糖尿病家族史,或不良生育史及本次妊娠過程異常而進行糖耐量試驗發現 3)對於高度懷疑糖尿病的孕婦,首先接受糖篩查,以便及早診斷孕前糖尿病的孕婦。 3、實驗室檢查 1)尿糖測定:妊娠期腎糖域降低,血糖正常時也可出現糖尿,屬生理性,多在(+),大量排出尿糖應考慮糖尿病可能,需進一步做空腹血糖測定及糖耐量試驗,且排除腎性糖尿。 2)血糖測定:正常孕婦血糖值一般低於正常,很少超過5.6mmol/l。空腹血糖值一般為3.6-4.8mmol/l。除孕前已經診斷的糖尿病以外,妊娠期糖尿病大多發生在妊娠晚期,大多數患者無任何症狀和體征,空腹血糖多正常,因此容易造成漏診。 3)50g葡萄糖篩查實驗:口服50g葡萄糖1小時血糖異常者需進行葡萄糖耐量試驗,但不能僅憑一次糖耐量試驗正常而除外妊娠期糖尿病。有高危因素,在孕24-28周糖耐量試驗正常的孕婦,需在32-34周重復糖耐量試驗 4)正規糖耐量試驗:做之前不限制飲食,檢查前3日正常進食,每日入量不得少於325g禁食10-16小時查空腹血糖,然後口服100g葡萄糖(溶於400ml水中,5分鐘內服下),服糖水後1、2、3小時分別抽靜脈血查血糖。四項診斷標准中,2項或2項以上達到或超過標准即可診斷。任何一項達到一場稱為糖耐量減低 5)糖化血紅蛋白:正常妊娠期為6%,反映抽血前6-12周平均水平,糖尿病孕婦明顯升高。它不受血糖暫時波動的影響。
我過多采用75g糖耐量試驗 孕期75g糖耐量試驗正常值—— 空腹5.6 1小時10.3 2小時8.6 3小時6.7 兩項或兩項以上達到或超過正常值,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僅1項高於正常,診斷為糖耐量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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