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妹妹分娩後,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產婦和嬰兒被醫院的紫外線燈直接輻射長達14小時!! 現在媽媽和寶寶的皮膚都有灼傷和紅腫..媽媽的眼睛也有紅腫! 請問下,這個屬於醫療事故麼??如果是的話,有什麼資料可以論定?? 因為聽說紫外線燈長期輻射,會有致癌.等不少不良後果,現在心裡非常著急..想找醫院交涉,但是苦於自己不懂醫療方面的信息!希望有心人能幫忙!謝謝!
如能幫忙找到合適的資料能證明該事件為醫療事故再追加50分!!! 紫外線燈管照射在醫學是用做空氣消毒,在平時的生活裡我們接受陽光照射也就接受了紫外線照射,如果長期接觸使皮膚發生病變就有癌變的可能,但是幾率很小,現在的媽媽眼睛也有紅腫建議你做好休息用眼藥水滴眼會好轉,至於孩子和現在的媽媽皮膚都有灼傷和紅腫建議你用外用藥膏塗抹,也可以到醫院詢問一下當時這樣做的原因.祝你早日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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