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x線透視作為幼兒和青少年的常規檢查項目”等。然而,令人遺憾的是,我國使用x線胸透的幾率非常高,在不少地方,竟成為每年入學體檢、升學體檢、從業體檢,以及單位健康體檢中的一個“保留節目”!
“叫停”真的很簡單嗎
記者經采訪發現,我國目前x線胸透使用多的原因,不光出在技術本身上,而是有較復雜的背景的。
首先是價格規律使然。目前,做一次x線胸透與x線拍片,分別是3~6元和50多元,費用低廉是不少地區x線胸透高頻率使用的主要原因。其次是相關法律規定形同虛設。實際上,在許多的醫療機構裡,相關的保護性規定,如“放射檢查需屏蔽性腺等特殊部位”等,標識得很清楚,但很少有醫務人員在具體操作中考慮這些,更談不上嚴格遵照規定執行了。再者是種種人為因素所致,如擔心發生糾紛後缺少證據、對適應症把握出現偏離或刻意追求經濟收益等。
x線胸透存在損害已是不爭的事實,但就我國目前的情況,如只是簡單地予以“叫停”,不能針對技術層面之外的各種因素采取有效對策的話,很可能出現“叫停”了x線胸透,又出現ct等檢查濫用現象。
受檢者防護的法律欠缺
有專家認為,“叫停”x線胸透,折射出的是依法防護“輻射”損害的意識。多年來,患者在就醫中無辜“吃線”的現象比比皆是,很多情景人們早已司空見慣,如患者主訴頭疼,醫生便開出ct檢查單;家屬為攙扶患者一同在透視室中挨“照”;單位進行健康體檢,受檢者三五成群一起被叫進照射室等候……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輻射防護與核安全醫學所副所長趙蘭才研究員告訴記者,不僅如此,在放射治療、核醫學、介入醫學及各種x線影像診斷中,無一例外地存在著放射防護的問題。他介紹說,自20世紀80年代起,我國對放射防護逐步重視起來,一系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和落實,已有效地改善了醫療機構工作場所的防護條件,如采取隔室透視,設置鉛玻璃或相應厚度的隔離牆等,大大減低了醫務人員的受照劑量,最大限度地保障醫務人員的健康安全。但是,對於患者接受x線檢查的防護,卻重視不夠。從現在看,整個放射防護法規體系的最大缺陷,是涉及醫務人員的防護多,而受檢者的防護相對缺乏。
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放射防護所所長婁雲副主任醫師介紹,1993年衛生部曾頒布《醫用x射線診斷放射衛生防護及影像質量保證管理規定》,其中利用一個章節共七個條款,對受檢者的防護做了比較詳盡的規定,如“x射線胸部檢查的間隔時間一般不少於兩年”;“對受檢者鄰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組織進行屏蔽防護”等,但隨著“入世”後對專項法律法規的清理整頓,上述規定在2002年出台的《放射工作衛生防護管理辦法》中被高度“精煉”,只保留了幾句話,即“對患者和受檢者進行診斷、治療時,應當按照操作規程,嚴格控制受照劑量,對鄰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組織應當進行屏蔽防護;對孕婦和幼兒進行醫療照射時,應當事先告知對健康的影響”。
婁雲認為,依法實施放射防護,實踐證明是非常有效的。而法規簡化的結果,使技術服務機構、監督執法部門、衛生行政部門以及醫療單位,都變得不好操作甚至無所適從,使得原本已逐漸升溫的受檢者放射防護問題,在某種程度上驟然“冷卻”了下來。
趙蘭才告訴記者,在我國一些專門性的規定中,如《兒童x線診斷放射衛生防護標准》、《育齡婦女和孕婦的x線檢查放射衛生防護標准》等,由於規定內容過於專業,使臨床專業人員也難以准確理解,造成操作的可行性較差,加上這些相關標准缺乏高層次的上位法,也影響了衛生行政部門監督執法的力度,使很多違規現象無法得到有效的處理。
防護缺失埋下醫療隱患
我國每年僅接受放射診斷的就有2.5億人次。據報道,北京每年約有數百人可能因拍胸片,做ct等檢查而誘發白血病等癌症或其他傳染性疾病。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輻射防護與核安全醫學所所長蘇旭研究員認為,受檢者放射防護措施缺失,已成為醫療活動的“隱患”。目前叫停“胸透”的呼聲,就是公眾自我保護意識的萌生。
武漢大學人民醫院核醫學科主任陳輝霖教授舉例說,隨著先進的放射診療手段廣泛用於臨床,帶來的輻射風險也與日俱增。如在放射性核素的診斷和治療技術中,采用131碘治療甲亢的療效確切,不少醫療機構便蜂擁而上,但由於缺少防護知識和條件,給患者造成放射性燒灼傷的教訓已不鮮見。他認為,放射診斷和治療是一項非常嚴肅的工作,是必須以較強的法制觀念來對待的。不依法運用先進技術,很容易引發糾紛,使醫療機構陷於被動。
趙蘭才也介紹說,目前發生的放射診療糾紛,大多集中在放射治療上。由於足夠大的放射劑量才可能對腫瘤起到確定性的治療作用,一旦操作聚焦不夠精確,或者防護措施跟不上,就會使射線“打偏”,對患者造成損害。現實中就發生過治療顱內腫瘤卻把患者眼睛“照瞎”的事故。他說,在這種情況下,醫生對患者的防護責任須體現在質量的控制上,即一定要“打准”病灶。
人本主義規章“呼之欲出”
很多專家對上述狀況不無憂慮,建議亟須健全相應的法律法規,依法保護醫患雙方的正當權益。記者高興地了解到,有關工作目前已邁出了堅實的步子,即包括受檢人群放射防護在內的《放射診療管理規定》,在歷經兩年多時間,數易其稿後基本成熟,有望於年內問世。
據了解,該《規定》明確強調醫療機構對受檢人群應履行防護原則與告知義務,即應遵守醫療照射正當化和放射防護最優化的原則,有明確的醫療目的,嚴格控制受照劑量;對鄰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組織進行屏蔽防護,並事先告知輻射對健康的影響。同時要求醫療機構在實施放射診斷檢查前,應對不同檢查方法進行利弊分析,在保證診斷效果的前提下,優先采用對健康影響小的方法。
《規定》還對具體操作進行了細化,如不應將核素顯像檢查和x射線胸部檢查列入對嬰幼兒及少年體檢的常規檢查項目;對育齡婦女腹部或骨盆進行核素顯像檢查和x射線檢查前,應問明是否懷孕,非特殊需要,對受孕後8~15周的育齡婦女不得進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檢查;實施放射性藥物給藥和x射線操作時,應當禁止非受檢者進入操作現場,需要陪檢時,應對陪檢者采取防護措施等。
記者還了解到,對放射診療技術的應用進行准入管理,是該《規定》的另一亮點,它不僅對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執業條件、人員條件、設備條件、防護設施、警示標志等有明確的規定,還將采取分類管理、衛生審查、竣工驗收、准入申請、受理、審查和批准等手段強化監管,促使整個放射診療工作逐漸進入有序健康的軌道。
不難看出,該部門規章無不透著人本主義色彩,希望它盡快出台實施,為醫患雙方再添一份健康的保障。
http://www.jtyy.com/readnews.asp?newsid=3134&bigclassname=%b5%e7%d7%d3%b0%e6&smallclassname=%cc%d8%b1%f0%b2%df%bb%ae&specialid=0
不會的。 偶而一次沒問題,經常作對身體有傷害,但不會有什麼後遺症。<ahref=" http://dl.zhishi.sina.com.cn/upload/62/74/94/1158627494.4948081.jpg "target="_blank"><imgsrc=" http://dl.zhishi.sina.com.cn/upload/62/74/94/1158627494.4948081.jpg "border="0"onload="javascript:if(this.width>screen.width*0.35)this.width=screen.width*0.40"></a>後遺症應該沒有,可能對他的發育有點影響吧.但不是很大,不要擔心,你只做過一次不要緊的,記的以後盡量不要做.沒有影響你放心好了,沒什麼影響的,不要過於擔心的. 如果肯聽我的,那就什麼藥都不用吃 在孩子點頭的時候,吸引她的注意力而不是喝斥或焦慮的表情,這點很重要。 我家的小外甥也曾有過類似的狀況,他不僅在我家、在德國的大家庭裡也是唯一的寶寶。我們好容易才把他從德國帶回來看一下子(他德國爺爺不樂意)。 當時我們的擔心程度可想而知。 但幸而德國大夫堅持不給藥吃,采取了關懷治療。 我們在家裡又養魚、又養花的,全家人一齊上陣,都去抱他玩兒。 很快症狀就解決掉了,而另一小兒服藥一段時間後,引起了後遺症,有些反應遲鈍。 現在的生活條件這麼好,不應動不動就懷疑孩子有病, 真要是顛痫之類的病應該有其它症狀的。 你一定要冷靜,情況嚴重當然一定要看醫生。 但你可試試上述全家人一齊上陣法,但願能對你有所幫助。做個檢查很有必要的!但你也考慮下是否存在寶寶領子部位不舒服的可能呢?比如毛衣的毛頭不舒服等等。這很可能是嬰兒痙攣症,嬰兒痙攣症是小兒癫痫全身性發作的一種特殊類型。臨床特點:①典型發作為頭與軀干急驟前屈,上肢前伸,然後屈曲內收,下肢屈曲偶或直伸,伴短暫意識喪失。少數為突然點頭樣抽搐,或頭向後仰,身體後曲呈角弓反張狀;②每次抽搐持續1-2秒鐘,經數秒緩解,再次抽搐,往往呈一連串發作;③常在入睡前或剛睡醒時發病,每日數次,數十次,甚至上百次,亦可數日1次,發作停止時往往喊叫一聲;④多在1歲以內發病,3-7月發病最多,隨著年齡增長,發作漸減少;⑤多數病例伴有明顯的智能遲緩,發育落後;⑥腦電圖示高峰節律失常,棘波、慢波混雜出現,波幅高;⑦使用acth或腎上腺皮質激素治療,可控制或減輕發作,腦電圖恢復正常。 病因復雜,可能是由下列病因:腦發育缺陷、腦損傷後遺症、代謝紊亂(低血鈣、低血鎂、低血糖、低血鈉、高血鈉、維生素b6缺乏或依賴症、季節冬末春初時易發生維生素d缺乏性手足搐搦症)、中毒(食物中毒、藥物中毒、co中毒、其它化學物質中毒)、部分病例可以是產傷、腦缺氧、遺傳代謝病(苯丙酮尿症、高雪氏病、尼曼匹克氏病等)、心髒疾患(阿-斯綜合征、法魯四聯症漏斗部痙攣)、各種顱內炎症以及先天性代謝或發育異常等引起。 應到醫院進行必要的檢查,建議檢查前囟門、顱骨縫(必要時做眼底檢查)、心電圖與腦電圖檢查、選擇性地進行實驗室及其它輔助檢查:1,血、尿、糞常規、2,血、尿特殊檢查。嬰兒痙攣症(lnfafilespasms) 一、嬰兒痙攣症的發病年齡、發病率: 1、嬰兒痙攣症發病年齡早,根據我院就診患者統計,以出生後3個月至9個月之間最多見,也有的出生幾天就開始發作,一歲之前發病占90%,只有10%是一歲之後發病。 2、嬰兒痙攣症的發病率為嬰兒的三千至四千分之一。我院每月收治嬰兒痙攣症4-6例,每年平均收治60例。 二、嬰兒痙攣症的臨床表現: 1、嬰兒痙攣症的臨床表現有以下幾種形式之一: 〈1〉點頭樣痙攣:肌肉痙攣主要局限於頭頸部,出現點頭樣發作,有的患兒前額、面部經常出現碰傷; 〈2〉閃電樣痙攣:持續時間非常短暫,只有發作時注視著患兒才能發覺; 〈3〉鞠躬樣痙攣:突然發作的短暫的全身肌肉痙攣,頸、軀干和腿彎曲,雙臂向前向外急伸; 〈4〉不典型發作形式:具備下列一種或幾種症狀:頭向一側旋轉、一側肢體抽搐、頭向後仰、伸腿、眼向上翻、不自主發笑、面色發紅、面色發白、發作後困倦等。 2、嬰兒痙攣症的臨床表現有三個特點: 〈1〉每單個發作時間極短,瞬間即過,不及數秒鐘; 〈2〉發作次數頻繁,短時間內可以有連續成串的發作,每天發作次數次至幾百次以上; 〈3〉全身特別是頭部及上半身向前屈; 三、輔助檢查:可從病史和必要的檢查中盡可能作出病因診斷。 1、詳細的全身檢查和神經系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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