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幼兒園的時候,老師說;“自己的事自己做。”所以吃飯穿衣服穿鞋襪是要自己做;再大一點,小學時候,老師說:“認識自我,要學會思考。”所以自我形成;中學大學的時候,寄宿生活使小孩子成長很快,一個星期或一個月才回家一次,學會生活自立;工作後總被老板炒,經濟上學會獨立。生活多受一點苦,痛苦使人成長,人是被逼出來的,每次的挫折,就是獨立的途徑。
只有他自己都認識到什麼叫獨立的時候,都不知道什麼是獨立。何談獨立哪?
當你認為‘萬事不求人了’就算獨立了。
因此沒有真正意義上的獨立。
一般地,認為:能管住自己,能養活自己,能按社會公德,法律准則辦事,做人處事能從正反(利弊)兩方面考慮。在法律上年滿18周歲。就算獨立了。
你可以去外地上學,租一間房子,自己打工,這樣有助於自己早日獨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