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孩子一點困難,讓他自己去解決
“窮人的孩子早當家”這句話的確有它的道理。生活在窮困潦倒的家庭中的孩子,那種惡劣的生存環境,自然就為他准備了艱苦鍛煉的條件;但是,現在生活水平提高了,難道孩子就只能當“纨绔子弟”?在順境條件下如何成功地教育孩子,的確是當前亟須探討的課題。
有經驗的家長多是想辦法給孩子設置一些困難,而且不限於生活方面的困難,讓孩子去解決,從而培養孩子的能力和優良的品質。
有位家長是這樣做的:當孩子想買一個東西,家長有時有意識地往後推一周才滿足他的要求,她想這能養成他克制自己的能力。
設置困難,最好要有針對性。有的孩子,住在高樓大廈裡,上下有電梯,出門有汽車,生活中似乎沒有什麼突出的困難需要他們去解決。針對這種情況,有位家長就想出了個辦法,設置了困難,鼓勵孩子去解決。
他給孩子布置了兩個特殊的作業:一個是每天上下12樓,不再乘電梯,而是堅持步行;二是每天上學和放學,不再乘汽車,而是堅持徒步走5站路。
設置什麼樣的困難,又和家長的觀念有關。比如,在澳大利亞,有位中國記者親身遇到一件事情,就給人在教育觀念上以深刻的啟迪。
有一天,記者走在大街上,在這條街上,和街道並排著有一條小河。這時記者看到前面有位澳大利亞婦女,帶著一個小孩在散步。突然,記者發現前面那個淘氣的小孩子,跳來跳去,撲通!掉進小河裡。記者毫不遲疑,飛快地跑向河邊,准備跳到河裡去救孩子。
沒有想到的是,正在記者要跳的一剎那,那位婦女卻制止了他,記者奇怪地望著她,請她解釋。她嚴肅地說:“我要他自己爬上來。”記者看著孩子在水中翻騰,喝了幾口水後,終於爬了上來,而腦子裡也翻騰著一個想法:這是一位多麼了不起的母親,這是一種多麼理智的愛啊!
給孩子一點權利,讓他自己去選擇
孩子的自主性往往表現在他的選擇上,但由於家長怕孩子自己選擇錯了,總是不敢把選擇的權利交給孩子,可是如果從來不給孩子選擇的權利,他也就永遠學不會選擇,永遠沒有自主性。
有的家長就能把有些選擇的權利交給孩子,但是要在事前為他提供有關情況,幫他分析各種可能,並且要教育他自己選擇了,自己就要負責任。他們認為在這種情況下,即使選擇錯了,也是一次學習機會,是很值得的。如有一位家長想讓孩子學鋼琴,可是到少年宮報名時,發現孩子在舞蹈組門口看得出了神,再也不走了。於是,家長尊重孩子的選擇,但要求他對自己的選擇負責,一定要堅持一段時間,把舞蹈學好。
有的家長在孩子的零花錢上,給予孩子一定的選擇權。隨著孩子年齡的增長和能力的提高,安排出一個合理的零花錢的數量,但把支配權交給孩子,並且節余歸己。這樣做,不但能發展孩子的自主性,而且能使他的經濟意識和理移總力得到提高。
選擇和責任總是聯系在一起的,如果孩子的事情,件件都讓家長去做主,決定之後,孩子不會想到自己對這個決定有責任,因為不是自己選擇的嘛。
如果把權利交給了孩子,他的選擇反而會比較慎重,因為他知道,一旦選擇了,就要由自己負責,是好是壞,後果都要自己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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