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和他是第四代,是表姨表或者表姑表兄弟姐妹.這一代以及以後的旁系血親,法律允許結婚.
婚姻法裡規定的三代內旁系血親禁止結婚,說白了,是預防第一代親表兄弟姐妹之間的婚姻,也就是民間俗稱的"一表".而傳統裡的近親概念,也就是"一表"以上的親屬.
而"兩表"以後的親屬,就不屬於近親了,因此,只要"兩表"以後的,就可以結婚.
具體以你們之間的親屬為例子,你外公或者外婆和他奶奶是同胞兄弟姐妹,那麼你媽媽和他爸爸就是第一代表(一表),自然,你和他就是"兩表"了.這是很簡單的算法,但是也是很准確的算法.
所謂"一表",就是同胞兄弟姐妹姐妹的下一代之間的親屬關系,就叫"一表"關系."一表"是不允許結婚的.但"兩表"及"兩表"以上就沒問題.
因此,最後明確的是,你們是四代內旁系血親關系,民間俗稱的"兩表"關系,法律允許結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