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不會二次長水痘 你好 我從網上查到是這樣的,不知道對不對,你可以參考下 人的一生只有一次出水痘的機會的 要是你不願意放棄的話,那就要自己改變的比那個女人還好,當然要在你的長處哦
要是你不願意了,那就放棄好了外遇到底是什麼樣的甜點
女友琳是我們朋友圈中的先鋒人物,她剛結婚時,對我們講和老公有一個家庭約定,就是同意對方約會異性伴侶,用他們的話講是婚姻中也要有自由,這樣對婚姻的成長有利。不是曾經有人說過:“讓他自由,假如他愛你的話,始終會回到你身邊的。”可是當琳真看到老公和別的女人約會的時候,還是心如刀絞。而琳呢,也幾次遇到尴尬,和她約會的男人,本來相談甚歡,但當對方提出進一步親熱的要求時,琳馬上拒絕,結果對方大惑不解:“不為了性的話,你為什麼要約會別人”?老公的煩惱和她差不多,結果是這個家庭規則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而且一段時間後,琳和老公覺得還是對方更適合自己,不再約會別人了。琳最後對我們講的是體驗結論:外面的女人(男人)無論有什麼吸引力,亦不外如是。在整個森林中,這棵樹畢竟是最好的,值得為它放棄其它的樹。 現代生活越來越開放,我們都生活在誘惑與被誘惑之中,究竟“自由”到什麼程度,才不會出軌?不會傷害婚姻,傷害到另一半? 外遇是甜點,不論正餐是否吃飽,都很少有人能抗拒甜點的誘惑.在我們成長的過程中,一生一世只愛一個人,被供奉於愛情的最高處,可現實是,許多人在向往安定和渴望自由之間搖擺不定。 於是,有些人一方面棲身於婚姻中獲得一種安定,另一方面又借由不斷的尋找新鮮感,即使肉體不出軌,也難免精神外遇,讓自己的情感生活永遠鮮活。但魚與熊掌不可兼得,在安定的溫床和走鋼絲的刺激之間沒有人能真正游刃有余,左右逢源。 因為首先沒有人會真正容忍自己的伴侶出軌;其次,就算出軌的一方是自己,也很少有人能神經堅強地將外遇當家常便飯,而絲毫沒有來自內心的自我譴責和罪惡感。就象《一聲歎息》中那個陷於婚外戀的男人,兩面都不是人,生活和精神都陷於崩潰,他苦澀地告誡那些想婚外戀的男人:就是碰到仙女也要忍住啊,更何況哪有什麼仙女。最後一點,還要問問自己能不能玩起。 其實婚姻就象為兩人的關系安上了一根保險絲,雙方都要給自己給對方一定的自由,但又不能太自由,否則保險絲會燒斷的。有個故事,一個新婚女人對她的老公真誠地講:“我聽別人說外遇好比出水痘,出過就安全了,所以我給你一個外遇名額,但你一定得讓我知道”。她的老公回答得非常智慧:“幾十年後,我快老死了,但咽氣前我還沖你伸出一個指頭,別人都不知道怎麼回事,只有你明白我的意思,那一個名額,我還沒有用呢。”--一個在一定的限制內給對方空間,另一個則拿出良好的自律態度,才是夫妻雙方良性的關系。 如果相愛,互相的牽絆也是一種幸福,因為這表明彼此關心,彼此在乎。如果說過份限制對方的自由會悶死一段感情,那麼,過分放縱對方也會冷卻一段感情。就象張信哲在《過火》中所唱:“怎麼能夠怪你犯了錯,是我給你自由過了火”。 婚姻發展到今天,也許真正良好的婚姻關系已經無法再單靠一紙婚書來肯定和承諾了,情侶之間需要約束,但好的約束不得來自制度和法律,而是來自感情和責任感。婚姻,雖不應該是“囚徒”似的彼此俘虜的關系,但某種程度的互相依存還是必要的。把握分寸的關鍵在於彼此的信任和雙方的自律,如果“囚犯”沒有逃跑的念頭,甘心一生坐愛情牢獄,“獄卒”也不必給他铐上枷鎖,緊張兮兮的嚴守了。如此,婚姻牢獄自然也不復存在。
外遇的底限 有一次,和幾個結婚四年以上的小女人聊天,聊著聊著就說到了婚姻以及男人,傷感自家男人再也不想與老婆風花雪月了。這時,一個平時最為滿意自己先生的女人說:哎,你們想不想外遇呀?我們聽了好半天沒回過神來,但心底裡一下子變得癢癢的。 現在關於外遇的文字已經泛濫成災,全世界的女人好像也都在忙著外遇,這從權威的上升數字就可以看到。但是,女人的外遇終究與男人在本質上有所區別,男人上下半身可以分開來看,即便不喜歡,也會因某種原因與之糾纏一段。女人則是總得有點“感覺”才可以去遇的。 這就注定了外遇也要比男人累一些,她們的外遇是有一個底限的。而這個底限究竟在什麼程度上波動和猶移呢?是心靈的還是肉體的?還是其它? 外遇觀點之一:在先生和另一個男人之間,尋找一種微妙的完滿 首先我聲明,我不是道德衛士,所以對我來說,外遇的底限就是雙方受益,誰也不找誰的麻煩。說白了,就是不要期望對方離婚,也不允許對方給我施加壓力。再喜歡也不行。 我相信有相當一部分女人外遇不是因為生活實在過不下去了(過不下去可以離婚),而是感到了某種不完滿,這一點也許和男人是一樣的。不同之處在於:男人對外遇的要求不那麼嚴格。女人不行,她必須要對方“看得上眼”才與之相好。 自己的男人也很好,只是不如從前細心,再也沒有了種種心動的激情,有的只是日子,每天差不多的日子,讓人幾乎沒有了對話的欲望。更多的時候,你會感到,他就是你自己的影子,你的手足,生活習慣在靠擾,做愛時間也開始規律起來,而且間隔時間也越來越長。 這時候女人也開始不安,這時候如果有一個對自己感興趣又能聊得來的異性出現,對女人的確是令人興奮的事。 通常來說,女人外遇是一種心理上的被人肯定。在丈夫那裡消失的東西,在情人那裡找回來。 這是一種微妙的平衡。我們都是凡人,我們都僅有一個人生。只要不讓婚姻裡的另一方知道就好,大家都不受傷才沒有負擔,才會好好地愛身邊的人。對於要求完美的女人來說,這不能不說是一種相對的完滿。 外遇觀點之二:只有身體沒有背叛的外遇才是輕松的 我不是一個外遇的積極實踐者。我相信外遇的感情裡也有很美好的愛情。只是周圍的人知道了就會把你們當作一對狗男女,在中國這樣一個儒家文化沿襲下來的國度,女人的外遇尤其沉重。 說真的,我並不喜歡外遇的那種感覺,陰暗,不能見光的愛,真的會心累。如果有一天我愛上了婚姻之外的男人,我會離婚,哪怕就只能做他的情人也行,我不想讓自己的丈夫原諒,再小心地與我一起生活。那對他會很不公平。 如果讓我選一種的話,我寧可選擇精神的外遇,那樣心理會少一點負罪感。其實,我這種想法也代表了至少一半的女人的觀點。女人說到底是玩不起的,所以,一旦外遇受阻,回歸時沒有肉體背叛的女人會少很多的壓力。 外遇觀點之三:愛是最大的底限 我是70年代出生的,所以沒有那麼多的道德感,負罪感什麼的。對我來說,愛才是最大的底限。說到底外遇不是說遇就能遇上的,這也需要緣分。不然,何以打動你,讓你又一次“咕咚”一聲投入進去。而且女人都是為情而生的,沒有情,活著沒有意思。 愛是女人的軟肋,一愛就什麼也不明白了,有多少為了奸夫而殺夫的戲流傳至今,潘金蓮就是活生生的例子。但你能說這不是一種愛嗎(只是過於極端),不然是什麼力量讓手無縛雞之力的小女子動手弑夫? 在漫長的婚姻裡,誰能保證只愛對方一個?用情太深的女人並不適合外遇,搞不好就會越過極限,搞出驚天動地的血腥事件來。 我想說的是:女人啊,在縱身跳入外遇的大海時,別忘了讓自己少一點受傷。 外遇觀點之四:女人外遇應當保證有一條回家的路暢通無阻 什麼事情玩大了就不好收拾殘局。我對外遇抱著觀望大於投入的心態。其實我也是認真的。這種感情如果不認真的話也就不好玩了。 當然這種觀點只對理性的女人管用。我和先生都有自己的情人。只是心照不宣。因為結婚十年的生活實在是疲了,累了,但是又不能離婚,這代價太大。因為兒子已經是小學三年級的學生了。我們都愛他。 在我們所在的城市,有一些中年的夫妻受過很好的教育,他們有的主張“換妻換夫”,認為這樣比較安全,但不會去外遇。就我來說,我接受不了這種游戲。所以選擇了外遇。他是我在網上認識的,是個工程師,他的家庭在通常的眼光裡也很幸福。我們見第一次面我就有種感覺,我和他會有故事發生。果然,我們的關糸發展的非常順利,我們有了那種關糸。那是一種讓人著迷的感覺,我們相約一周見一次面,在兩個人相對不忙的時候,聊天,做愛。但一定要讓雙方的愛人有一個讓人信服的理由。 我丈夫在兩年前就有了外遇,我不知他是否清楚,我其實是知道的。可他並沒有減少對我和兒子的愛,該在家的日子,該與我做愛的日子,他都是投入的,還因此對我們更好。所以,我沒有去過問。我想,他的外遇也是值得尊重的隱私。我當時想,如果我有了外遇,他應當是可以不追問的,因為他知道這是怎麼回事。起碼到現在為止,他還沒有對我有一點的不好。 我想,女人在外遇的時候,一定要想好,你還能不能找到回家的路。如果找不到,你就要看是不是能輸得起,否則的話,還是不要攪這趟渾水。 現在,滿世界都是外遇的男人,他們總歸是需要對手的,而這些對手中有相當一部分是已婚女子, 女人的外遇在進入21世紀後數字不斷增長變化,是不是人們對外遇的寬容度在增大?但性別和婚姻決定了這些已婚女子的外遇常患得患失,有點猶移,不夠徹底。 結語:我們沒有必要從心理上判定一個女人是不是有外遇的理由,大多數女人的外遇是在對現任感情失意的情況下出現的狀況。而她們中很多人並不對這種感情充滿享受感,而是總有無名的茫然伴隨左右。如果沒有兒女,也許罪惡感不那麼重,但是如果在為人妻之外,再加一個母親的頭銜,女人們首先想的是不是太讓自己的兒女抬不起頭來。 所以投身一場外遇的女人們,相比男人來說,總不是那麼快樂,即使有快樂也不會像男人們那樣享受。男人投身外遇就是外遇,女人有時候會想把外遇變成新的感情靠岸點。
調侃婚姻
周國平
在人類的一切發明中,大約沒有比婚姻更加遭到人類自嘲的了。自古以來。聰明人對這個題目發了許多機智的議論,說了無數刻薄話。事情到了這種地步,一個結了婚的男人(當然是男人!)倘若不調侃一下結婚的愚蠢,便不能顯示其聰明,假如他竟然贊美婚姻,則簡直是公開暴露他的愚蠢了。 讓我們來欣賞幾則俏皮話,放松一下被婚姻繃緊的神經。 蒙田引某人的話說:"美好的婚姻是由視而不見的妻子和充耳不聞的丈夫組成的。"如果睜開眼睛,張開耳朵,看清了對方的真相,知道了對方的所作所為,會怎麼樣呢?有一句西諺作了回答:"我們因為不了解而結婚,因為了解而分離。" 什麼時候結婚合適?某位智者說:"年紀輕還不到時候,年紀大已過了時候。" 不要試圖到婚姻中去尋找天堂,斯威夫特會告訴你:"天堂中有什麼我們不知道,沒有什麼我們卻很清楚--恰恰沒有婚姻!" 拜倫在《唐璜》中寫道:"一切悲劇皆因死亡而結束,一切喜劇皆因婚姻而告終。"盡管如此,他自己還是結婚了,為的是:"我想有個伴兒,可以在一起打打呵欠。"按照尚福爾的說法,戀愛有趣如小說,婚姻無聊如歷史。或許,我們可以反駁道:不對,一結婚,喜劇就開場了--小小的口角,和解,嫉妒,求饒,猜疑,解釋,最後一幕則是離婚。 有一個法國人說:"夫妻兩人總是按照他們中比較平庸的一人的水平生活的。"這是挖苦結婚使智者變蠢,賢者變俗。 有人向蕭伯納征求對婚姻的看法,蕭回答:"太太未死,誰能對此說老實話?" 林語堂說他最欣賞家庭中和搖籃旁的女人,他自己在生活中好像也是恪守婚德的,可是他對婚姻也不免有譏評。他說,所謂美滿婚姻,不過是夫婦彼此遷就和習慣的結果,就像一雙舊鞋,穿久了便變得合腳。無獨有偶,古羅馬一位先生也把婚姻譬作鞋子,他離婚了,朋友責問他:"你的太太不貞麼?不漂亮麼?不多育麼?"他指指自己的鞋子答道:"你們誰也說不上它什麼地方夾我的[1] [2] 下一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