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山西、河南、陝西四省只設巡撫,無總督。
清代在入關後設置了八個總督,即直隸(管轄今河北及內蒙一部分)、兩江(江蘇、安徽、江西)、浙閩(福建、浙江、台灣)、兩廣(廣東、廣西、海南島)、雲貴(雲南、貴州)、四川、陝甘(陝西、甘肅)和湖廣(湖南湖北)。這些都是軍****員,還有一些負責專門事務的總督,如河道總督是主管水利工程的,還有漕運總督主要是管漕糧的,這些都是專門事務的總督。這些總督的地位與八大總督中沒有掛兵部尚書銜的總督是一樣的,通常是從二品。
八個總督加河道、漕運兩總督,後來增設東三省總督。 山東、山西、河南、陝西四省只設巡撫,無總督。 青海當時設直屬****的“西寧辦事大臣”,但西寧府屬於甘肅省管轄。 寧夏當時未設省,基本上屬於甘肅省的地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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